辽宁省成立警察协会
日期:2011-02-15
作者:谭彦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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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4日,辽宁省警察协会成立。它将成为联系社会各界、协调警察公共关系的桥梁,了解人民警察诉求、为其提供法律政策服务的渠道和开展公安警学理论研究的阵地。
据了解,辽宁省警察协会是由辽宁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及其社团组织为主体组成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它是在原有的省警察学会的基础上成立的,第一届理事会主席由辽宁省政协副主席、公安厅长李文喜担任。
据介绍,辽宁省警察协会的主要职能包括:开展公安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组织评审和推广公安理论研究成果;了解、反映人民警察的意见和诉求,依法维护人民警察的合法权益;了解、反映社情民意,协调警察公共关系,促进警民关系和谐发展;利用公共资源,开展文化、体育活动,丰富人民警察生活,促进民警身心健康;开展同有关单位、团体的交流与合作;开展与香港、澳门、台湾及国外城市警察社团组织的交流与合作,促进友好往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