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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兵团发布《救灾款物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日期:2011-02-15     作者:戚亚平     阅读:1,398次
  15日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获悉:经新疆兵团司令员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救灾款物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发布实施。

据悉,这是新疆兵团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救灾款物使用管理工作所采取的重要措施。

据新疆兵团民政局介绍,该《办法》结合新疆兵团实际制定,由总则、救灾款物的申请拨付管理和发放、监督与奖惩以及附则共三章53条组成。其中,第二章“救灾款物的申请拨付管理和发放“为主要内容,对救灾款物使用管理的原则、范围、对象、标准以及各级分配、拨付救灾款物的程序以及监督与奖惩等都做了具体的规定和要求。

新疆兵团民政局救灾处处长夏建新表示,新疆兵团将通过这一办法的贯彻落实,提高救灾款物使用管理的安全性和规范性,向广大职工群众和社会各界交一本明白账、放心账,

随着中央和新疆兵团综合减灾工作的加强,救灾款物数量也逐年增长。据统计,“十一五”期间,新疆兵团共累计从中央争取和下拨救灾救济款5.1亿元人民币(其中,争取中央特大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费3.2亿元),调集帐篷8000余顶,调集棉衣被10万余件(条),有力地支援了新疆兵团抗灾救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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