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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上燃气助动车下月起年检换证 不年检将禁止上路

    日期:2011-02-17         阅读:3,244次
  自3月1日起至6月30日,上海将开始2011年燃气助动自行车年检和牌证换发。本次年检换牌结束后,未参加年检换牌的在用燃气助动自行车禁止上道路行驶,违规车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根据《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凡悬挂2006式号牌(有效期至2009年底)、未达到报废日期的燃气助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到所属区(县)公安分(县)局交警支(大)队非机动车管理所参加车辆年检和牌证换发。

但2005年11月1日以后因失窃、火灾等原因办理过更新注册登记的燃气助动自行车,车辆所有人提出年检换牌申请的,经核对确认,可以参加车辆年检和牌证换发。2011年1月1日后注册登记的燃气助动自行车不需参加本次年检,直接换发牌证。

此外,根据《关于本市液化石油气助动车钢瓶定期检验的通告》规定,凡注册登记满5年(含)的燃气助动自行车,车辆所有人应在办理钢瓶定期检验,出具《上海市液化石油气钢瓶送检合格凭证》后进行车辆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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