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高龄老人津贴实施方案》通过
日期:2011-02-17
作者:胡谋 刘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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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80岁以上户籍老人每月可获200到500元津贴
记者近日从深圳市民政局获悉,从今年1月起,深圳市2万多名户籍高龄老人每月将可获得200到500元不等的高龄津贴,该津贴标准为目前内地城市最高。根据日前通过的《深圳市高龄老人津贴实施方案》,深圳市政府将给80周岁以上的户籍老人发放高龄津贴,深圳市民政局局长刘润华表示,这是推动深圳社会福利制度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的开创性举措。
据悉,《深圳市高龄老人津贴实施方案》是在2月14日深圳市政府五届二十五次常务会议上审议通过的。根据该实施方案,深圳高龄老人津贴按照三个标准发放:80至8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200元;90至9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300元,100周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500元。符合条件的老人可在年满80周岁、90周岁、100周岁的前1个月起向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工作站提出书面申请。高龄津贴将定期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到老人的个人银行账户,对一些不便账户领取的老人,工作人员将直接把现金送到老人手中。
从1999年起,深圳市就开始对户籍百岁老人发放高龄营养补贴。2010年8月,深圳尝试由福彩公益金拨款给80岁以上高龄老人发放津贴。今年开始,高龄老人津贴改由深圳市财政支付,经费来源更加稳定,并立法形成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