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检察机关去年共立查渎侵案件359件840人
日期:2011-02-17
作者: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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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来,河北省检察机关实行基层院检察长领办渎职侵权案件制度,有力促进反渎职侵权工作开展,全年共立案侦查各类渎职侵权案件359件840人,立案人数同比上升了26.5%。
2010年1月河北省检察院出台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渎职侵权检察工作的决定》中,要求基层院检察长每年领办一件以上渎职侵权案件,特别是那些严重影响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渎职侵权案件,应当由基层院检察长亲自组织查办。一年来,该省检察机关把检察长领办渎职侵权案件作为“一把手”工程,严格贯彻落实,基层院检察长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反渎职侵权工作,亲自指挥大要案查办,全省169个基层院的检察长领办了298件渎职侵权案件,占基层院总数的96%,基层院查处的143件重特大案件全部由检察长领办。
沧州市检察院组织查处的河间、任丘、黄骅、泊头四市的人防、城建等职能部门,在楼房建设中,违反法律规定,滥用职权,擅自减免、不收少收开发商应缴纳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给国家造成巨额经济损失案,案情复杂,涉及人员多,干扰阻力大,这四个基层院的检察长顶住压力,带领检察干警采取相互交叉、异地办案的方式展开调查,最终对15名涉案人员立案侦查,目前已提起公诉12人,人民法院对10人作出有罪判决,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494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