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法院今年拟尝试网络直播“民告官”案
日期:2011-02-17
作者:刘冠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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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能不能设立二中院?法院能不能设网络新闻发言人?昨天(16日)下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健做客南方报业集团奥一网,就“司法公开”、“阳光审判”的话题与网友们在线畅谈。在网络访谈中,王健回应网友表示,今年可以在直播刑事案件的基础上更进一步,尝试在线网络直播“民告官”案件。
想设网络发言人回复网友意见
“在新的一年,法院将继续加强与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的联系,继续在网络直播、在线访谈方面做好相关的工作。还有一个设想,设一个网络的新闻发言人,来听取网民众多的意见,回复大家的批评和意见。”访谈开始,王健介绍说,司法公开是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的一个司法原则,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外,案件一律公开审理。
“公正是司法的生命,公开是司法领域的阳光,阳光是最佳的防腐剂。司法领域的防腐败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王健说,司法公开、阳光审判,除了制度的保证以外,还需要各方的支持和配合。“我有一个比喻,如果说把防腐败作为一台手术来讲的话,司法公开就是手术台上的无影灯,让腐败无处可逃,当然手术的完成还得靠医生,还得靠其他的硬件”。
庭审直播法官的抗压力要强
有网友问:“去年广州中院做网络庭审直播反响很大,但也有人质疑是作秀,不知作为广东地区首次进行此类尝试的法院,感受如何?”
王健回应说,广州中院第一例庭审直播的反响出乎法院意料,网民反映热烈,各界评价积极。网络直播作为新生事物,有一个人力的投入问题,而且会给案件当事人带来压力,有些案件的犯罪方法、作案手段特别凶残,直播还可能产生负面影响,所以现在对网络直播,主要是选择具有法制教育意义、社会关注大的案件来进行。
“直播以后,审判长也坦诚谈到有压力,但是更多的是动力。”王健说,法官断案依据的是法律、证据、理性,追求的是司法公正。法官的抗压力要强,网络直播对法院的司法公开,对法院的工作质量、效果、形象,都是一个很好的考验。
破解案多人少不在于设二中院
记者发现,在线访谈中网民发言踊跃,互动变得热烈起来。有网友重提了省“两会”时关于广州能不能学其他直辖市设立二中院的问题。王健表示,这属于制度设置的课题,实际上,破解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不在于设立二中院。
又有网友问,“上次广州中院庭审网络直播,是选择了一件故意杀人案的刑事案件,现在整个国家提倡依法行政,年初省委全会通过了法治广东五年建设规划。建议下次庭审找一件行政诉讼案件,请问王副院长,有没有可行性?”
行政诉讼案件关系到政府机关,王健副院长听罢表示:“依法公开审理的案件都在庭审直播的范畴内,网友的建议我们可以采纳,在2011年尝试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