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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高级人民法院应勇院长一行来市律协调研适法统一课题

    日期:2011-02-25     作者:业务部    阅读:8,031次
 

2011222日,市高级人民法院应勇院长、郑肇芳副院长及市高院审管办赵旭明主任、研究室席建林主任、办公室孙培江主任等一行6人来市律协就构建法律统一适用机制事宜听取市律协意见。

市司法局刘忠定副局长,市律协刘正东会长,厉明、李慈玲、陈乃蔚副会长,朱洪超监事长,市律协秘书处万恩标秘书长,刘小禾副秘书长和业务部主任庄燕等参加座谈。

 

 市司法局刘忠定副局长,市律协刘正东会长,厉明、李慈玲、陈乃蔚副会长,朱洪超监事长,市律协秘书处万恩标秘书长,刘小禾副秘书长和业务部主任庄燕等参加座谈。

刘正东会长首先代表律协对高院领导此次来律协调研、高院一直以来对律协工作特别是对律协维权工作的支持表示衷心感谢。此次,市律协积极配合市高院开展适法统一课题的调研,就本市法院系统存在的所谓“同案不同判”、“类案不同判”以及法院相关工作事宜共收到网上递交意见48条、书面材料43份。刘正东会长对调研工作的总体情况作了统计分析介绍。

与会人员围绕构建适法统一机制问题及所谓“同案不同判”、“类案不同判”问题产生的原因和解决事宜展开热烈的探讨。

刘忠定副局长表示,要充分理解法律精神,才能正确地适用法律。他希望此次调研能通过对素材的提炼研究,真正对解决法律适用不统一的问题,达到调研的目的。

 应勇院长表示,构建法律统一适用机制作为市高院今年重点工作之一,要狠抓不懈。他对市律协的大力配合表示感谢,对会议提出的一些意见和建议表示肯定,对一些法律适用不统一情形,如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的定金法则适用和违约金调整问题、劳动仲裁案件诉讼时效问题以及知识产权领域法定赔偿额度问题、案由不同导致判决不同等问题,认为可以着力关注和研究。他强调“适法统一”是法治价值、法治能力、法治过程的统一。这些年上海法院在“司法公正指标”考核中连续三年在全国法院范围内排名第一,今后高院会考虑邀请律师一起参加有关问题的研究讨论,并与律协形成交流、合作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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