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泸州市公安机关首现“家园调解室”
日期:2011-03-14
作者:魏永刚 徐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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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笔者通过江阳警方得知,江阳区公安分局方山派出所在全市范围内创造性率先推出了“家园调解室”。何为“家园调解室”?怀着好奇心笔者来到方山镇方山派出所。
在方山派出所所长魏永刚的带领下,笔者踏入方山派出所底楼,“家园调解室”出现在眼前,它显得十分“与众不同”,只见室内设计非常人性化,采用暖色调的墙面,配以柔和的灯光,响着舒缓的音乐,室内还摆放着类似商务会谈的三角形沙发,一改过去大多数调解室冷色调的风格,感觉十分温馨。
魏永刚所长介绍到:““家园调解室”采用人性化设计,结合了心理行为分析,这种柔和的灯光和音乐有助于化解当事人紧张对立情绪。你看这室内的三角型沙发是不是和一般调解室不同?”
魏永刚所长笑着继续说到:“这种三角型沙发与普通调解室硬木质桌椅的对立摆放相比,更有利于拉近民警与当事人之间的距离,感觉不那么生硬。室内还设立了视频监控提醒当事人做文明人,使当事人通过情绪转移,形成了心理互通。“家园调解室”顺应社会管理创新而产生,能更好地化解民间纠纷,使之通过和谐调解方式解决争议。”
经江阳区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现阶段从“家园调解室”的调解效果看,调解室通过灯光、装饰、墙壁、陈设的协调,摈弃生硬的传统宣传标语,营造出家园、和睦的氛围。改变过去当事人双方在调解过程中东拉西扯、翻出陈年旧账,结果往往是纠纷双方吵到不可开交,调解员变劝架员,调解效率很低的状况,平复了当事人因争议引发的对立过激情绪,达到了提高调解成功率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