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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优“虚假代言”平安车险 律师上书工商总局要求处罚

    日期:2011-04-06         阅读:3,143次
3月27日,央视报道了商业车险存在“高保低赔”的行业惯例。而在这之前的3月1日,知名保险律师李滨一直在通过媒体,公开质疑平安电话车险存在“高保低赔”现象,但平安保险一直没有正面给予回应。近日李滨律师再次上书国家工商总局,要求对平安保险、葛优涉嫌发布虚假、欺诈性广告的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据记者了解,律师李滨在致国家工商总局的投诉函中提出三项请求:1、依法责令平安保险公司、葛优停止发布平安电话车险含有“私家车商业险多省15%”、“谁打谁省钱”内容的广告;2、依法责令平安保险公司、葛优以等额广告费用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更正错误并消除影响;3、依法对平安保险公司、葛优处以广告费用5倍的罚款处罚。

李滨指出,2010年12月6日起,“葛式”风格的全新平安电话车险广告片率先登陆CCTV,并随即在各大平面媒体、广播电台、电视台的系列广告中全面上线。其中,“电话车险,选平安,谁打谁省钱,身边好多人都在用”;“私家车商业险多省15%”是众多平安电话车险广告版本中的主要内容。葛优在这两个版本广告中同平安保险公司一样,是广告发布者的身份。并且平安保险公司通过葛优所发布的广告在法律性质上属于名人(葛优)证言式广告。葛优以明示担保的形式作出了“谁打谁省钱”、“私家车商业险多省15%”的荐证结论。平安保险公司及葛优应当对该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李滨向记者反映,2010年12月15日,李滨所有的登记时间为2004年10月28日,已经使用6年之久,实际价值仅为10万左右的本田雅阁家庭自用车在平安投保电话车险。平安保险公司将6年前购买价为24.871万元的本田雅阁车的新车购置价确定为27.87万元,并依此收取了保险费。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及其它保险公司确定该车的新车购置价均为22.01万元,并依此价格作为车辆损失险的计费依据。据此测算,平安电话车险保险费的收取高出同业标准的26.6%。而事实上,其他保险公司所确定的22.01万元的新车购置价,也远远高于车辆的实际价值,保险公司涉嫌高保低赔,欺诈保险消费者。

发现上述问题后,李滨多次要求平安保险公司明确告知其作为承保和收费依据的27.87万元新车购置价是如何确定的,遭到无理拒绝!在消费者协会,平安保险公司亦是拒绝说明。

无论平安保险还是名人葛优,均应当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从事民事法律行为。葛优作为广告发布者之一,其对于平安电话车险本身、保险合同条款的公平性、平安电话车险的经营,应当负有不低于善良管理者的注意义务。

李滨对记者表示,从自己所涉及的平安电话车险来看,没有证据证明平安电话车险确实是“谁打谁省钱”、“私家车商业险多省15%”。相反,其购买的平安电话车险中仅车损险一项,就涉嫌存在高保低赔多收取保险费的问题,而平安电话车险的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自燃损失险、车身划痕损失险等险种亦涉嫌存在欺诈消费者保险费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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