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转社会律师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结业人员实习鉴定表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法治聚焦

法治聚焦

成都一被执行人不如实申报财产被罚款30万元

    日期:2011-05-02     作者:苑坚    阅读:1,634次
成都某证券经纪公司在执行中不如实申报财产,日前被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处以30万元罚款,以严厉惩治虚假申报财产的当事人。

    今年1月17日,成都中院立案执行申请人郑某申请执行某证券经纪公司财产损害纠纷案,执行标的为394万余元。立案后,成都中院执行局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并要求其如实向法院申报财产状况。

    之后,被执行人某证券经纪公司向法院提交的《被执行人财产状况报告表》中,却仅仅申报了其位于成都市内的两处财产。而成都中院执行人员在执行中查明,该公司在两个自有资金账户上拥有存款逾5亿元,但并未如实向法院申报。

    成都中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该证券经纪公司处以30万元的罚款。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