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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通报大兴火灾情况 三合一场所影响逃生

    日期:2011-05-04     作者:鲍丹     阅读:1,622次
国家安委会办公室日前通报了北京大兴“4·25”火灾情况。据通报,4月25日凌晨1时10分许,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南小街一栋四层楼房发生火灾,导致死亡18人,受伤24人,其中重伤13人,30余人被安全疏散救出,过火面积约120平方米。

据初步调查,该起火建筑为村民自建房,其中一至三层为砖混结构,四层为彩钢板搭建;全部用于出租,一层、二层用于服装加工和住宿,三层、四层用于住宿。

造成该起火灾的直接原因是停放在服装加工房内的电动三轮车充电时发生电线短路,引燃附近可燃物,引发火灾。

该事故暴露出以下主要问题:一是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突出。该建筑系村民自建,未经有关部门审批;住宿人员未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外来人员居住审批手续;服装加工作坊未经工商注册,无照经营,并且拒不执行当地公安派出所下达的停业整改指令。

二是消防安全隐患严重。该楼集服装加工和人员住宿为一体,属典型的住宿、生产、物资存放为一体的“三合一”场所,住宿与生产区域未实行防火分隔,室外窗户均安装金属防盗网,室内只有1个楼梯通道,严重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

依据有关规定,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已将此事故的查处列入国务院安委会挂牌督办事项,查处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通报还要求全国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狠抓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特别是城中村、小场所、小单位等重点场所和薄弱环节的检查,一旦发现非法违法行为,要坚决严厉查处,要彻底铲除“三合一”及“多合一”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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