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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律师专业优势 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日期:2011-05-11     作者:黄浦区律师工作委员会    阅读:4,705次

——黄浦区积极组织律师参与信访稳定工作

 

日前,黄浦区司法局进一步深化中央政法委“三项重点工作”相关要求,积极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与区信访办沟通,决定加强律师参与信访稳定工作,利用专业优势,充分发挥律师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有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一、形成组织体系,完善工作机制

一是成立黄浦区律师参与信访稳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区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潘鹰芳、区信访办主任王翔任组长,区司法局副局长杨冬雨、区信访办副主任刘晨、区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杜爱武任副组长,区司法局法制科、律公科、法律援助科、区信访办综合科、办信科、接访科负责同志共同参加。领导小组将统筹安排黄浦律师参与地区信访工作。

二是成立黄浦区律师参与信访稳定工作志愿团。区司法局精心挑选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资深律师,组成了由23家律师事务所的32名律师参加的黄浦区律师参与信访稳定工作志愿团。团长由区律师代表团负责人、顾跃进律师事务所主任顾跃进律师担任。志愿团将成为黄浦律师参与地区信访工作的骨干力量。

二、明确工作内容,规范工作程序

区司法局提出,黄浦区律师参与信访稳定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参与重要信访件处理、参加重大信访矛盾化解。例如,组织律师审核信访案卷材料、参加协调会、听证会、出具法律意见书。组织律师参与领导包案化解,选派律师接入信访事项复查复核等。

二是定期组织律师参加黄浦区信访稳定工作例会,邀请律师针对疑难信访案件化解建言献策。

三是组织律师定期残疾黄浦区市民接待服务中心、街道综治中心法律咨询,直接接待群众来访咨询。

同时,区司法局、区信访办提出在律师参与信访工作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程序:

一是由区信访办职能科室提出需律师参与的工作事项,填写《律师参与信访稳定工作联系表》,报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区信访办综合科与区司法局律公科联系;

二是律公科在3个工作日内根据信访事项协调安排专业律师,并回复综合科;

三是综合科安排律师与职能科室同志见面,律师在区信访办协调下开展工作;

四是律师完成工作任务后,需填写《律师参与信访稳定工作情况表》,报律公科、综合科。

三、提高工作要求,提升工作水平

一要树立大局观念,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严格把握相关的政策和法律规定,为政府提供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和决策依据,运用熟悉法律、贴近群众的优势,最大限度化解矛盾,最大限度确保社会稳定。

二要注意总结完善,注意深入研究、探讨新形势下律师参与信访稳定工作的有效方法和措施,拓展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式,总结实践经验,宣传典型案例,支持配合信访责任单位按照“合同管理、总结评估、付费补偿、纪律约束"的方法,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引进律师参与信访矛盾尤其是动迁等信访积案的化解工作,充分发挥律师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法律服务职能。

三要加强工作规范,参与信访稳定工作应遵循一定的工作程序,做好接访纪录,登记信息资料,建立信访日志,归入律师工作档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应报区司法局备案。

四要严格工作纪律,要坚持国家利益至上的原则,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保守当事人的秘密。

五要落实请示汇报,及时反映有化解可能的信访案件,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有可能激化升级,影响稳定大局的信访矛盾,要及时汇报,拟定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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