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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仲裁为媒,结律企之盟 —记上海市宝山区律工委、工商联联谊活动

    日期:2016-12-14     作者:宝山区律工委    阅读:5,899次

2016122日,上海市宝山区律工委与工商联联谊活动在此热烈进行。此次活动由上海市宝山区律工委与上海市宝山区工商联联合主办,宝山区工商联副主席叶勇超、上海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陈春玮出席,上海市宝山区律工委副主任谭春明主持,旨在给律师与企业家搭建学习交流的平台。

 

中铁二十四局法务部部长陈勇、中国二十冶集团公司法务部部长高宏钢、龙元股份有限公司法务部经理潘辑平、浙江建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邵小东、江都建设集团上海公司副总经理王吉顶、宝冶建设集团法务部部长助理方强等以及来自宝山区工商联下属近20家会员单位的企业家和在宝山区执业的40余名律师齐聚一堂。

 

上海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陈春玮以《仲裁在商事纠纷解决领域的相关情况》为题为大家带来了一场精彩万分的讲座。讲座分为我国仲裁制度发展状况、上海仲裁委员会基本情况、仲裁中宜关注的事宜三个部分。

 

随着陈春玮副秘书长对我国仲裁制度发展状况的讲解,在座的律师及企业家都欣喜的发现,无论是仲裁的诉前财产保全制度的与诉讼的趋同,还是仲裁机构数量、收案数、争议金额、案件影响力的不断增加,都体现了仲裁作为一种更有助于维护涉案企业商誉、更为高效的争端解决机制,在商业社会中发挥着越来越不容忽视的作用。

 

在对上海仲裁委员会的介绍中,陈春玮副秘书长着重介绍了律师参与仲裁的情况。除作为一方案件代理人参与案件外,律师的职业特点决定了律师具有成为一名仲裁员的“先机”——为满足当事人不断发展的法律需求,律师必须具有敏锐的思维并时刻更新自己的专业知识。如今,在上海仲裁委员会中,已有律师仲裁员206人,占比约25%

 

随后,陈春玮副秘书长就仲裁实务中须关注的问题进行了满满的“干货分享”,从宏观上,仲裁协议效力的认定、案件处理的常见程序性问题、财产保全与证据保全、仲裁异议处理程序;到微观上,仲裁员的选择、先行裁决、仲裁请求的提出与答辩,直击要点,毫无保留。

 

讲座结束后,意犹未尽的律师与企业家们纷纷就关心的问题进行了更为深入的交流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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