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成都商报》报道,9月20日,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举行会议,对遂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罢免李达昌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议》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罢免决议符合法律规定,决定终止遂宁市人大选出的李达昌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
据悉,1997年,财政部拨1亿元专款给中国进出口银行,由中国进出口银行向中国四川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中川国际)提供5年期1000万美元的专项贷款。财政部明确要求,这笔资金应用于援外项目赔偿风险准备金,不准挪作他用。李达昌涉嫌利用职权多次批准挪用了这笔资金,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目前李达昌已被最高检移交北京市检察机关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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