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司法厅推出19项惠民服务
日期:2007-05-25
作者:马利民 张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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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不仅仅要打官司挣钱,还应为社会发展建设提供必要的法律服务。5月23日,四川省司法厅召开全省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和谐四川”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电视电话会议,首次把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等法律援助资源统筹起来,为“构建和谐四川”提供法律服务。
据了解,这次主题实践活动涉及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和法律援助5个工作系统,历时1年。在主题实践活动中,四川省司法厅将在与省级有关部门开展“20项惠民联动行动”的同时,结合自身职能独立开展“19项惠民服务行动”。主要包括:组织和引导律师开展“我为信访作贡献”和“护法维权”活动,为政府解忧,为群众解难;开展“公证服务重点建设项目”活动,组织1000名公证人员进乡村、社区、监所开展公证咨询和法制宣传活动;开展“基层法律服务进家庭”活动,积极参与重大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维护稳定送法到家;启动实施“省外川籍农民工法律援助”活动,构架省(市)法律援助中心———驻外办事机构法律援助工作站———川籍农民工集中地联络员三级服务工作网络,实现全省办理农民工讨薪、工伤法律援助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