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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把律师准入关中山出细则

    日期:2007-07-06     作者:羊城晚报    阅读:1,606次
    中山市严把 律师 准入关,出台实习律师考核细则,规范考核实习律师的行为。7月1日起,专职实习律师要在实习期间写200个工作日志和一篇论文,期满在 网上 公示。据悉,此举在国内属首创。

该考核细则还规定,实习律师不得单独接受律师事务所的指派或当事人的委托担任 代理 人或辩护人,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

当事人办理法律辅助业务;不得单独出庭应诉;不得以律师名义办理 法律 事务。否则,延长1至6个月的实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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