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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旺达:用大猩猩形象做广告要交税

    日期:2007-12-28     作者:刘颖    阅读:603次
    卢旺达旅游官员24日宣布,卢旺达将从2008年起向使用山地大猩猩形象做广告的公司征税,税收所得将用于保护这一稀有动物。

据媒体25日报道,卢旺达旅游和国家公园办公室官员菲德尔·鲁济冈德奎说,从2008年起,任何使用山地大猩猩形象做广告或将山地大猩猩形象用于其他商业用途的公司都必须交税,以便为火山国家公园特别是山地大猩猩保护项目提供资金。

卢旺达计划大力发展旅游业,观赏在边境的珍稀山地大猩猩是一个旅游热点。卢旺达旅游部门预计,到2010年该国旅游收入有望达到1亿美元。

目前全球仅存700多只山地大猩猩,大部分生活在乌干达、刚果(金)和卢旺达3国交界地带。

上世纪60年代,美国动物学家迪安·福塞在卢旺达对山地大猩猩进行长期观察,写成《迷雾中的大猩猩》一书,并拍成电影,这一动物从此为世人熟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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