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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百名律师仲裁员“牵手” 百家中小企业

来源:中国山东网     日期:2011-11-17         阅读:6,378次



今天上午,由济南仲裁委员会联合济南市经信委、济南市司法局、济南市商务局以及济南市律师协会共同举办的“百名律师仲裁员义务服务百家中小企业”双百活动正式启动。百名律师仲裁员“牵手”中小企业,为中小企业提供各项法律服务。

作为今年4月刚刚成立的企业,高博经贸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王干对中小企业面临的法律服务困境深有体会,不论是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对外经济合同的签订,还是相关知识产权的保护都需要专业法律人士的介入。今年6月份,王干从网上得知,济南市仲裁委和济南市经信委共同成立了济南市中小企业法律服务中心,他尝试着让自己的员工前去咨询关于法律风险方面的问题,服务中心给予了高度重视,在最短的时间内给予了很大帮助。半年以来,王干的企业只要遇到法律问题,都会向服务中心求助。这对于他正在起步阶段的企业发挥了重要作用。



本次双百活动是以济南市中小企业法律咨询服务中心为平台,在济南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选定100名律师仲裁员,在全市中小企业范围内分批次选定部分企业,每批次100家企业,通过“一帮一,结对子”的形式让律师仲裁员“牵手”中小企业。仲裁员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与企业签订为期一年的服务协议,在一年的服务期内,律师将严格履行服务协议,提供以下免费法律服务:一是解答服务企业法律咨询,应服务企业要求提出建议方案、提供咨询意见;二是协助服务企业起草、修改、审查各种类型的合同和其他涉及法律事务方面的文书,规范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建立健全服务企业合同管理制度,预防合同纠纷;三是为服务企业的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和专有经营权的保护提供法律建议,并协助制定保密制度和保密协议;四是协助制订、审查服务企业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五是应服务企业要求协助服务企业设立法务部门,培训法务人员;六是向服务企业提供相关行业最新法律法规信息;七是结合司法实践对服务企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强化员工法制教育。

按照协议要求,服务期间律师仲裁员将做到:每周至少主动与服务企业进行一次电话联系,对服务企业的法律咨询,提供咨询意见,并根据需要提供现场办公服务;对服务企业合同及法律文书的审查,律师三个工作日内提供咨询意见;对服务企业突发性、紧急性法律事务,律师尽量安排当天解决,最迟不超过三个工作日予以处理;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对所了解的服务企业之商业、管理秘密予以严格保密;在向服务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时遵守节约、务实高效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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