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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有关负责人就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答记者问

来源: 新华网     日期:2011-07-05     作者:张晓松、徐博    阅读:4,873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就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答记者问

    新华网北京7月4日电(记者张晓松、徐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已于7月1日施行。如何贯彻实施好这部关系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4日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为推动社会保险法顺利实施,有关部门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我们主要做了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广泛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在线访谈、答记者问、召开驻华使领馆和驻华机构代表说明会等多种形式,重点宣传了社会保险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立法原则和基本内容。各级人社部门也结合本地实际,针对不同对象,广泛采用各种方式进行了宣传普及工作。7月4日,全国社会保险法宣传周活动正式启动。

    二是强化学习培训。我部直接举办了3期社会保险法培训班,对省级人社部门负责人、社保局长和业务处长共800人进行了全面培训,培养了一批宣讲、贯彻社会保险法的骨干;各级人社部门也有计划、分层次地组织了学习培训。

    三是抓紧出台配套法规政策并做好清理工作。国务院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对《工伤保险条例》进行了修改,我部及时制定了相关实施办法。国务院还根据社会保险法提出的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要求,发布了《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为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我部制定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等配套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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