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代会首份议案:建议通过立法促进就业
日期:2008-01-23
作者:赵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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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省会长沙正经受寒潮的考验,但却丝毫阻挡不了人大代表们传达民生民意的热情。19日上午,湖南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组就收到了来自邵阳代表团的钟锋等22名代表提交的“关于制定《湖南省就业促进条例》的议案”(001号),建议通过立法促进就业。
“今后几年,全省城镇每年需要安排就业的人数多达100万,而实际能够安排的只有50万人,年度供大于求的缺口占了近一半,但同时存在技能人才缺乏的状况。”谈到当前的就业压力,钟锋显得十分忧虑。他说,除了就业矛盾突出,就业能力较弱的特困群体再就业难在不断增大,目前还未实现再就业的“4050”人员困难更大。“特别是一些资源枯竭的独立工矿区、边远地区的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问题,已经构成群体性、行业性、区域性的社会难题。”
与此同时,钟锋还指出,随着扩招后大学毕业生基数增大,就业任务更加繁重,大学生就业难仍是当前一个很重要的社会问题。他说,“如果没有长时期的、相对稳定的法律制度保障,就很难避免因行政决策失误造成就业危机,从而加剧原有的社会不稳定因素,影响我省经济社会持续稳定的发展。”
钟锋分析,就业压力既来源于体制改革和经济转轨时期的劳动力市场调整,更来源于劳动力供求关系的总量和结构性矛盾。如果要建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不仅需要政策的实施和推动,更需要法律的规范和保障。就业问题是长期问题又有阶段性特点,是全局性问题,又具有地域性、行业性特点。这就决定了就业工作必须纳入相对刚性的法制化轨道。通过立法,将企业、社会、政府各部门开发就业岗位,由“道义责任”上升为“法律责任”,由选择性义务上升为强制性义务。
对此,钟锋认为,面对湖南当前严峻的就业形势,尽快制定条例促进就业,用法律手段将就业责任落实到各单位各部门,已成为当务之急,而这也将更好地保证湖南就业和再就业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