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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律协与市一中院召开2017年中工作交流例会

    日期:2017-08-18     作者:业务部    阅读:8,690次


2017年815日下午,市一中院市律协2017年年中工作交流例会在市一中院审委会会议室召开。市律协由会长俞卫锋带队,监事长钱翊樑、副会长周天平、管建军、邹甫文、王嵘、潘书鸿、吕琰、副秘书长潘瑜、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林东品、公司与商事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曹志龙、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谭芳、商事争议解决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倪伟、建设工程与基础设施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周吉高、社会公共服务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马永健等参加,与市一中院党组书记陈立斌院长,副院长汤黎明、倪金龙、刘力和孙敬沪,副巡视员许忠伟、沈维嘉,执行局局长汤兵生及相关处室负责人座谈交流。


会上,市一中院研究室主任刘言浩介绍一中院司法改革最新情况及保护律师执业规定的修订情况。监察室主任张继安介绍一中院在案件审理中发现的律师纪检作风方面问题及查实的律师投诉法官的处理情况。


在自由交流阶段,与会人员首先就法律适用统一、司法作风、司法便民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而又具体的探讨交流。随后与会律师重点针对一中院《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的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讨论,对部分条款的具体内容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包括保障律师依法立案的权利,保障律师辩论、辩护权以及保障律师庭审中诉讼权利等方面。一中院相关领导也对部分意见和建议作出了回应、解答。


俞卫锋会长感谢市一中院一直以来对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的重视,市律协也将进一步做好规范和保障的相结合。回顾上半年制定的5项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其中将智慧法院和数据律协的对接工作作为突破口,形成合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建设,落实相关工作的跟进和对接,共同推进双向交流的常态化与制度化。


市一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立斌肯定了两家单位的合作交流机制,感谢市律协在修订《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等方面提出的真诚中肯的建议,并将进行修改。期待市律协以及全市律师配合法院改革创新举措,加强对接工作,对司法作风等进行监督。双方在原有良好、富有成效的合作基础上,积极探索新的工作结合点,推动更为健康、宽域和长效的交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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