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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为纲,沟通为桥:上海物业公司合法催收物业费的实践路径

    日期:2025-12-11     作者:沈彬(物业管理专业委员会、上海劲力律师事务所)

物业费是保障小区公共服务运转的“血液”,按时纳物业费是业主的法定义务,而合法催收则是物业公司维护自身权益的底线要求。在上海,随着物业管理规范化程度的提升,物业公司已逐步摒弃以往惯用的断水电、暴力施压等违规手段,构建起以法律为依据、以沟通为核心的多元化合法催收体系。从前置提醒到多方联动,每一步操作都折射出“依法维权、情理兼顾”的治理智慧。 

一、前置告知:以规范通知筑牢合规基础 

合法催收的第一步始于费前的主动提醒,而非业主欠费后的被动追索。根据《民法典》及上海地区物业管理实践要求,物业公司需在费周期届满前15-30天启动告知程序,通过“线上+线下”双渠道传递清晰信息,从源头减少“不知情”“遗忘型”欠费。

    浦东新区某物业公司的做法颇具代表性:每季度费期前20天,该公司会通过小区微信公众号推送费通知,附上每户的费用明细——公共区域电费占比22%、绿化养护费占比18%、安保服务费占比30%等具体构成,并标注微信、支付宝及现场费的多重渠道。对于老年业主等不熟悉线上操作的群体,工作人员会上门递送纸质通知单,同步讲解费用构成及费流程。这种“明细化+多渠道”的告知方式,使该小区“遗忘型”欠费占比从往年的15%降至不足5%。

当业主逾期未时,规范的催告程序成为关键。徐汇区某小区业主徐某因小区更换物业,误将物业费给原物业,导致新物业未收到费用。新物业发现后,并未直接施压,而是先通过电话核实情况,随后邮寄书面《费用核对函》,附上物业更换公告、原物业收款凭证复印件等证据,明确告知权利主张依据及补方式。最终徐某顺利补费,双方未产生任何纠纷。此类操作既避免了盲目催收引发的矛盾,也为后续可能的维权保留了关键证据。

需要注意的是,合法催收通知必须采用规范的方式、在合理时间、按照合理频率发出,同时应当做好催收全过程的记录保存工作。 

二、柔性协商:精准化解个性化欠费难题 

    业主拖欠物业原因复杂多样,经济困难、服务异议、家庭纠纷等均可能成为诱因。上海物业公司普遍采用“一人一策”的协商方式,在法律框架内寻求情理兼顾的解决方案,实现“催收”与“服务”的良性互动。

    针对经济困难业主,“分期+减免滞纳金”是常用策略。杨浦区某老旧小区有12户业主因失业、大病等原因拖欠物业费共计8.6万元。物业公司在上门走访核实情况后,与业主分别签订分期协议:根据欠费金额及业主还款能力,将欠费拆分为6-12期,每月还款额从300元到1200元不等,同时全部免除滞纳金。其中一位业主表示:“分期方案让我不用一下子承担巨额费用,物业的体谅让我更愿意主动履约。”最终所有业主均按计划足额清费用。

    对于因服务质量产生异议的欠费,“先整改后协商”成为破解关键。静安区某小区数十户业主因电梯维修不及时、垃圾清运滞后等问题拒物业费。物业公司接到反馈后,立即成立专项整改小组,公示整改方案:3日内完成所有电梯的全面检修,增配2名保洁人员缩短清运周期,并每周在业主群更新整改进展。整改完成后,物业公司与业主协商按9折结算欠费,最终90%以上的业主主动补了费用。这种方式既收回了欠费,也修复了业主对物业的信任。

家庭纠纷引发的欠费则更多地借助第三方力量调解解决。闵行区某小区业主葛某某等三人因家庭财产分割纠纷,自2019年起拖欠物业费26万余元,产生滞纳金4万余元。物业公司起诉后,通过法院委派至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调解员一方面明确告知业主“不得以家庭矛盾为由拒物业费”的法律规定,另一方面协调物业公司放弃滞纳金主张。最终三方达成协议,业主分8期补全部物业费,纠纷得以妥善化解。 

三、合法施压:在法律边界内实现有效约束 

对于无正当理由长期欠费的业主,上海物业公司会在严守法律红线的前提下采取适度施压措施,既形成必要威慑,又坚决杜绝违规行为。

   “支付令”成为衔接协商与诉讼的高效工具。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物业公司可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业主在15日内费,若业主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支付令即生效并可申请强制执行。这种方式诉讼成本仅为诉讼费的1/3,维权周期可缩短至30天左右。上海某物业公司曾对30户无争议欠费业主批量申请支付令,其中25户未提出异议,支付令生效后通过强制执行追回欠费12.3万元,成功率达83%。相较于直接诉讼,支付令更具“非对抗性”,能有效降低双方对立情绪,较之起诉和强制执行等常规司法维权方式也更为柔和

    在合同约定范围内限制非基本权益,也是合法施压的重要方式。浦东新区某高档小区在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约定:“业主拖欠物业费超过3个月的,限制使用小区健身房、游泳池等有偿公共设施”。有5户业主长期欠费后,被依法限制使用上述设施,其中3户在一周内主动联系物业公司补费用并申请恢复权限。值得注意的是,该物业公司始终严守底线——催交物业费的限制措施绝不涉及电梯使用、水电供应等基本生活保障方式有效避免因过度施压引发新的矛盾与纠纷。

催款律师函则成为欠款诉讼前的重要警示。目前的实务操作中在欠费问题进行沟通无果后,物业公司会及时委托执业律师发送正规律师函,明确《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等收款法律依据、告知业主欠事实及10日内不费将启动诉讼的声明,并附上前期告知函、催函的送达记录。上海某物业公司曾因自行打印“律师函”催收,被业主以“非执业律师出具”为由抗辩,法院认定催流程不完整,驳回其起诉。吸取教训后,该公司严格委托律师出具函件,后续通过律师函成功促使18户长期欠费业主费用。 

四、联动共治:构建多方参与的催收生态 

物业费催收并非物业公司的“独角戏”,上海物业公司积极联动社区居委、街道办、司法等多方力量,形成“共治合力”,破解复杂欠费难题。

    社区居委的“居中协调”作用尤为关键。长宁区某小区业委会与物业公司因费用核算存在分歧,部分业主跟风拒物业费,欠费户数达80余户。街道办与居委主动介入,组织业委会、物业公司召开协调会,厘清费用明细,明确核算标准,并向业主公示结果。居委干部还逐户上门解释政策,最终多数业主消除疑虑,补拖欠费用。

    司法赋能则为催收提供专业支撑。除了支付令与调解,部分区法院与物业行业协会合作开展“诉前辅导”,物业公司可提前咨询欠费纠纷的证据固定、法律依据等问题。黄浦区某物业公司在催收过程中,通过诉前辅导了解到需留存3次以上书面催记录、物业服务履职证明等关键证据,提前完善材料后,仅通过发送律师函便促使12户长期欠费业主清费用,避免了诉讼程序。 

、底线坚守:明确合法催收的行为边界 

合法催收的核心不仅在于“做什么”,更在于“不做什么”。上海物业公司在催收过程中,普遍严守法律红线,坚决杜绝各类违规行为。

    首先是绝对禁止影响基本生活的催收手段。根据《民法典》第944条规定,物业公司不得以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物业费,哪怕业主欠超半年,也只能通过正规流程维权。上海某物业公司曾因对欠费业主采取停水措施,被业主投诉至区房管局,最终不仅被责令立即恢复供水,还面临行政处罚,公司信誉受到严重影响。

其次是坚决杜绝侵犯业主权益的行为。上门催收必须尊重业主住宅安全,提前预约且经业主同意后方可进入,严禁强行入户等行为——《宪法》第39条明确规定公民住宅不受侵犯,非法侵入住宅可能面临拘役甚至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同时,辱骂、诅咒等侮辱性催收方式也被严格禁止,此类行为不仅侵犯业主名誉权,可能面临治安处罚,物业公司还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委托第三方催收时,物业公司的监督责任同样不可缺位。上海某物业公司曾委托第三方机构催收,因未对其行为进行有效监督,导致催收人员出现深夜骚扰业主的情况。最终物业公司不仅向业主公开道歉,还承担了相应赔偿责任。此后该公司建立第三方催收监管机制:明确要求受托机构需具备合法资质,禁止使用暴力、威胁、欺诈等手段,且需定期向物业公司报备催收进展,从源头防范违规风险。 

六、 结语

   从规范告知到合法施压,从柔性协商到底线坚守,上海物业公司已构建起一套“预防-协商-施压-共治-合规”的全链条合法催收体系。实践证明,合法催收绝非简单的“要钱”,而是物业公司规范管理能力与服务水平的综合体现。当物业费催收行为始终以法律为纲、以沟通为桥,不仅能有效保障物业企业的合法权益,更能紧密地维系小区治理的和谐稳定,实现业主与物业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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