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近期两篇报道分别引起市政协委员洪建国、朱树英的关注——规范“群租”不能无法可依
日期:2007-01-30
作者:郑裕利;潘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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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3日,本报以《79套房子被分隔成835间》为题对“群租”现象作了报道,“‘群租’泛滥成灾,闸北一小区原本只有88户居民,‘群租’后膨胀到了‘900户’”。
报道引起朱树英委员的关注。作为一名
律师,朱树英认为,无序的“群租”作为房屋出租的一个新问题,已经给社会稳定及居民生活带来相当突出的负面影响,影响了社区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但立法的滞后,使“群租”现象基本处于不设防的状态。
朱树英委员认为,要从立法的源头抓起,在《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中设置“群租”一章;对群租的定义进行界定;明确统一对非法群租的行为进行管理的具体行政部门;对非法群租的行为设置具体的处罚措施。
在条例修订完成前,朱树英委员建议,本市房地主管部门可依据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会同工商管理部门按照违法经营处罚的相关规定,展开共同检查和综合执法,防止严重影响百姓正常生活的无序“群租”现象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