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时政热点 展现律师“辩才”
来源:上海法治报
日期:2011-10-31
作者:陈颖婷 王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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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论的历史几乎与人类的认识史一样久远,而律师群体更可谓善辩者中的佼佼者。近日,筹备数月的2011上海律师辩论大赛初赛在市律协开锣,标志着本次大赛正式启动。参赛律师妙语连珠,辩题契合时政热点,给观众呈现了一场法律思辩的盛宴。在为期两天的比赛中,共有来自本市17个区的22支辩论队逾百名律师参与了此次论辩大比武。
展现律师风采的“首映式”
虽然已进入秋季,但会场中却热火朝天。 150余个观众席位座无虚席,还有加座观赛甚至站着观赛。几乎所有观众都是律师,专程赶来为参赛律师摇旗呐喊。
初赛开始前,市律协的黄绮副会长在开场致辞时表示,辩论大赛是律师交流、学习、提高的平台,也是展现律师群体良好形象的舞台。在辩论赛的筹备阶段,已体现了律师团队合作相互配合的协作观念以及以老带新辅助提携的传承传统。这些都凸现了举办辩论赛的积极意义。刚刚落幕的首届全国公诉人与律师电视论辩大赛上,上海律师队勇夺桂冠,她希望上海赛借此东风,各个辩论队积极发挥,取得佳绩。
在为期两天的比赛中,共有来自本市17个区的22支辩论队近百名律师参与了此次全行业的论辩大比武。“婚姻法解释三是否有助于实现男女平等”、 “受贿定罪数额标准是否应当提升”、 “婚前住房配偶加名征税于法是否有据”、 “法律是否有情”这些为民众津津乐道的话题成为本轮比赛的议题。律师辩手从 “法律人”的角度,结合社会热点展开理性而富激情的论辩。充分展现了上海律师尤其是青年律师扎实的业务功底和睿智、思辨的良好精神面貌。比赛吸引了数百名律师同行观摩。参加辩论的律师无论是陈词、自由辩论还是总结,个个出口成章、妙语连珠;而辩题集知识性、专业性、实用性为一体,让广大观众受益匪浅、大饱眼福。这是一次法理的雄辩,这是一次公平的较量,这是一次才华的展示,更是一次智慧的碰撞。
婚姻法司解三成辩论热点
近日,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掀起社会讨论的浪潮。两天的辩论赛中围绕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开展的辩题也成了律师们激烈对决的热点。辩手们唇枪舌剑、引经据典,比赛精彩纷呈,掌声不断,气氛热烈。
在关于 “婚前住房配偶加名税于法有据还是于法无据”的辩论中。正方提出婚房配偶加名税要以 “印花税和契税”这两个在法律中明确规定的税种为前提,进行征收。正方辩手们认为,婚前住房配偶加名字这一行为实现了房屋产权的转移,收税完全依法有据,而且单就加名这一行为进行收税并没有造成重复收税。而反方则从夫妻关系的特殊性上加以辩驳,反方认为,婚前住房配偶加名税的征收要充分考虑到夫妻关系是人身性和财产性相结合的这一特性,不能单纯的就税收而税收。在攻辩阶段,反方抛出了于民众有力的观点,如国内征税成本本来就高,再征收 “加名税”的话有重复征税之嫌。
在 “婚姻法解释三是否有助于实现男女平等”的辩题上,正方认为司法解释三有助男女平等。寻求平衡是法律应解决的。男女平等不是平均主义,应当区别对待两性差异。而反方则认为司法解释三让男女更不平等,将充满温情的家庭变成冷冰冰的男女关系。
赛后,来自闸北盈天队的四辩江德立律师一脸兴奋,他告诉记者,比赛上半段时他也是捏了一把汗,反方二辩实力很强,言辞幽默而又不失攻击力,而且对方的4位辩手语速都很快。盈天队在最后的总结陈词中稳住阵脚,妙语连珠,一举扳回了劣势。
廉洁与公正如何走“平衡木”
近来,中央高层和民众不断发出对官员贪腐现象的强烈不满,社会上也是 “零容忍度”的呼声不断。与此同时,确定贪腐定罪的最低标准沿用的是10多年前的标准。受贿定罪数额标准是否 “过时”呢?
多场比赛围绕 “受贿定罪数额标准是否应当提升”展开。辩手们谈吐得体,反应机智,妙语连珠,势均力敌的攻辩对阵频频出现,引爆场内掌声不断,喝彩阵阵。正方认为,对这一直接损害受贿的廉洁性的违法行为应当进行全面的打击和彻底的整治,是零容忍。但要区分受贿行为和受贿罪,并非所有的受贿行为都构成受贿罪,对于不构成犯罪的一般违法行为不应入刑,但仍应苛以其他惩罚以儆效尤。提高受贿定罪数额标准正是为了更合理地构建对受贿行为的全方位多层次打击。做到既不过宽也不过严,刑法作为惩治受贿危害行为的必要手段,入刑当慎重,并非所有的受贿行为都适用刑法。随着购买力的下降,一味坚持5000元的定罪标准,则可能客观上扩大了刑法的打击范围,使原本不应入罪的人也纳入到犯罪中来。定罪标准不提高,刑法打击面过宽,使得原本就有限的司法资源更加捉襟见肘。应当建立一个刑法为最后防线,行政法组织纪律等多种手段监管为一体的多层次反腐体系。
而反方则认为,当前最大的危险是腐败。受贿罪侵犯的是公职人员的廉洁性。廉洁是普世价值,也是人们心中不可逾越的道德底线,如果定罪数额哪怕只提高1元也是向贪欲妥协。坚守反腐底线像坚守国家领土决不可退让。法律具有指引作用。提高定罪标准是向官员发出一个讯号,小恶可以为之,小贪法律不惩。廉洁不会贬值。不能将受贿数额等同受贿行为。每一场公众事件悲剧都有权钱交易。如果提高标准,那么贪欲跟着上涨,廉洁也通货膨胀,使得刑法在受贿面前步步退让。因此,增加定罪数额是为贪腐分子浇花施肥。
据现场一位点评专家介绍,作为律师,作为法律人,在遵守并运用法律的同时,也有义务解释和宣传法律,所谓 “法越辩越清,理越辩越明”,律师辩论赛有着积极意义。
12支队伍进军复赛
据悉, 2011上海律师辩论大赛是市律协今年的一项重要实事,目的在于引导广大律师更专注于对自身业务技能和专业水平的培养与提高,在全行业形成大比武大练兵的良好氛围。本次大赛也得到了市司法局的关心指导,各区司法局的大力支持和区县律工委的积极配合。
经过两天的切磋论辩,黄浦知言队、宝山青联队、杨浦睿扬队、卢湾队、青浦倾城队、普陀明辨队、闸北群英队、浦东2队、闸北盈天队、松江队、闵行弘闵队成功突围,加上之前按照抽签规则轮空的徐汇长缨队,共有12支辩论队晋级复赛。
值得一提的是,女辩手顶起了“半边天”。以金山队与闵行闵弘队的一场辩论赛为例,女辩手占了多数,其中金山队中有2位女辩手,闵行闵弘队有3位女辩手。市律协的工作人员称,虽然没有经过仔细统计,但是参赛的男女辩手比例应该接近平衡,足见,律师界巾帼不让须眉。本次比赛还出现了一位53岁、来自金山的童律师和一群年轻的辩手律师在一起同场竞技,可见,辩论赛不是年轻律师的专利。
比赛以区县对抗方式进行,设初赛、两场复赛、半决赛、决赛5轮,共24场比赛,赛程将历时半年。更多比赛情况及视频可关注东方律师网。
复赛将于11月19日、 12月17日举行。让我们期待选手们更为精彩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