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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辩律师张培鸿:若拍照在先奖励在后周正龙或无罪

    日期:2008-07-01     作者:新民网    阅读:3,239次
    【新民网·独家报道】陕西省政府6月2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周正龙所拍“华南虎照”确认为“纸老虎”,至此这场旷日持久的华南虎照事件再次成为网友关注的焦点。7月1日下午,上海市翟建律师事务所的刑辩律师张培鸿在做客新民网时称,这是“互联网的一次胜利”,同时他希望目前得出的初步处理结果只是个“逗号”。

对于周正龙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张培鸿律师提出了质疑。张培鸿介绍,据刑法规定,诈骗是指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对发现野生华南虎的单位或个人奖励2万元现金的做法在虎照事件之前还是之后,对于刑事责任的有无至关重要。

“如果奖励与否及数额大小并非事先公布,而是在相关部门看到照片之后所作的临时决定,则不能得出周拍假照的目的是为了奖励的结论。周得到奖金时,其欺诈行为已经实施终了,只能理解为因欺诈而获得的‘溢价’,不符合诈骗罪的规定。”张培鸿说,如果可以证明周正龙是为了该2万元而实施造假,那么构成诈骗罪应无疑问。

目前公布的处理结果,仅周正龙一人被追究刑事责任,而其他12名相关人员追究的是行政责任。张培鸿律师认为,如果周正龙事先知道拍虎照将获奖励而构成诈骗罪,他在此事件中也应承担次要的、辅助性的责任。

对于网友提出的“团伙犯罪”一说,张培鸿表示,华南虎照事件9个月以来扑朔迷离,信息至今并未完全公开,其他人是否共谋还有待进一步查明,而网民对真相的探究将有可能继续推动调查的进展。(新民网 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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