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周正龙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张培鸿律师提出了质疑。张培鸿介绍,据刑法规定,诈骗是指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对发现野生华南虎的单位或个人奖励2万元现金的做法在虎照事件之前还是之后,对于刑事责任的有无至关重要。
“如果奖励与否及数额大小并非事先公布,而是在相关部门看到照片之后所作的临时决定,则不能得出周拍假照的目的是为了奖励的结论。周得到奖金时,其欺诈行为已经实施终了,只能理解为因欺诈而获得的‘溢价’,不符合诈骗罪的规定。”张培鸿说,如果可以证明周正龙是为了该2万元而实施造假,那么构成诈骗罪应无疑问。
目前公布的处理结果,仅周正龙一人被追究刑事责任,而其他12名相关人员追究的是行政责任。张培鸿律师认为,如果周正龙事先知道拍虎照将获奖励而构成诈骗罪,他在此事件中也应承担次要的、辅助性的责任。
对于网友提出的“团伙犯罪”一说,张培鸿表示,华南虎照事件9个月以来扑朔迷离,信息至今并未完全公开,其他人是否共谋还有待进一步查明,而网民对真相的探究将有可能继续推动调查的进展。(新民网 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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