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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首部电子商务发展"十一五"规划发布

    日期:2007-06-26     作者:李立    阅读:1,539次
    

法制网北京6月25日讯 记者李立 国家发改委、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近日联合发布了我国首部《电子商务发展“十一五”规划》。这一规划将电子商务市场监管、规范在线市场秩序,列为“十一五”期间发展电子商务的主要任务之一。
规划首次明确了电子商务是网络化的新型经济活动,即基于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和电信网络等电子信息网络的生产、流通和消费活动,而不仅仅是基于互联网的新型交易或流通方式。电子商务监管的对象,一是从事电子商务活动的主体,包括企业、机构和人员;二是电子商务的客体,包括虚拟货币、电子合同、在线产品信息等。
规划提出,“十一五”时期,国家将建立从事电子商务活动的企业、机构、人员的管理(如备案)制度,制定虚拟货币、电子合同、在线产品信息检测与管理办法。研究制定在线产品信息、虚拟货币、电子合同及相关服务规范等。
根据规划,到2010年,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支撑体系、技术服务和推广应用协调发展的格局要基本形成,电子商务服务业成为重要的新兴产业。规划要求政府率先应用电子商务,一是建设政府采购电子商务试点工程,二是稳步推行政府的信息技术外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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