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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经济困难者请律师可优惠

    日期:2006-10-30     作者:程贤淑    阅读:2,013次
    近日市司法局局长缪晓宝在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律师法》执行情况时透露,《上海律师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将于12月1日出台,对经济确有困难但不处于法律援助范围的公民,将专门制定减收或免收律师服务费的具体办法。

今后要严格规范律师收费环节和收费程序,提高收费透明度和规范性,包括细化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订的收费合同;进一步明确计件收费,规范按比例收费,引导计时收费;对律师收费发生争议时,明确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律师协会等部门调解处理。

同时,对经济确有困难但又不符合法律援助范围的公民,《上海市律师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将专门制定减收或免收律师服务费的具体办法。目前,该办法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中,12月1日将正式出台。

目前,全市共有执业律师8232人,其中社会律师7775人,公职律师365人,公司律师92人。在上海登记注册的境外律师事务所代表处100家,其中,香港代表处17家,境外律师事务所在上海设立代表处居全国第一。

上海现有的律师数量占全市常住人口的万分之四,发达国家的律师规模更大,美国每万人有33名律师,英国每万人有15名律师,德国每万人有8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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