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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行为最高可得奖励1万元

    日期:2007-10-07     作者:张景勇    阅读:1,295次
    记者近日从公安部了解到,为充分调动群众举报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行为的积极性,全国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发布专门的举报有功人员奖励办法,对举报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行为的有功人员最低可奖励300元,最高可奖励1万元。

    按照奖励办法的规定,奖励工作将由专人负责,并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奖金将由银行转账到举报人账户或邮局汇款到举报人居住地。群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来访或其他形式举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三电”办的统一举报电话号码为:各省会、直辖市、首府区号+12300。奖励办法提出各地也可根据本地实际,另设专门的举报电话,地方各级“三电”办要公布举报信箱和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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