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本市将着力扶持国家级和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扶持目前规模尚小、但有发展前景,且能带动农民致富的区(县)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同时也扶持
市财政将采取投入带动、投资参股、贷款贴息三种方式,扶持农业产业化项目。其中,在2008年度中央财政资金投入带动农业产业化项目中,重点项目不高于500万元、不低于200万元,一般项目不低于100万元。在单个投资参股经营项目中,中央财政资金投入原则不低于1000万元、不高于3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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