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明代表:“不适电影”能否提示?
来源:人民网-法治频道
日期:2012-01-12
作者:包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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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上海1月12日电 (记者 包蹇)正在热映的《金陵十三钗》上海市人大代表厉明也观看了,但长期关注电影行业的他,思索着另一个问题,他告诉记者,这部电影中一些杀戮、强暴的画面非常逼真,对于未成年人显然不宜,成年人也可能会引起不适。但我国电影没有分级制度,孩子们可能贸然就进了影院……是否可以先有提示制度——类似电影标注“不适合青少年观看”?
厉明说,为了切实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社会对于电影(电视剧)的不适提示(不适合青少年观看的提示)呼声日益高涨。提示某部电影(电视剧)不适合某类人群和受众观看确实非常必要,尤其是青少年,由于他们的心智尚未发育完全,判断能力尚未健全。有些电影虽然不属于国家违禁影片,成年人观看没有问题,但是,这些未成年人如观看此类电影可能会造成他们身心健康受到损害,对他们的健康成长造成不必要的伤害。为了避免自己的孩子受到伤害,除了家长自己先去影院审看外,目前别无他法。
电影分级制度主要是考虑电影的社会效益由行业自律组织逐步建立的一种电影审查制度。在电影市场发展的早期,并没有所谓的电影分级制度。随着电影工业化时代的到来,一些电影制作者为了吸引观众,开始以猎奇心态,将人类最不堪的行为暴露在观众眼前。这样的电影充满着暴力凶杀色情淫秽的内容,如果让那些缺乏免疫能力的未成年人观看,势必会产生极大的破坏力。正因为如此,在社会公益团体的强烈呼吁下,西方国家开始逐渐地实行所谓的电影分级制度,由行业自律组织监督电影的制作机构和发行部门严格执行,凡是被列为禁止未成年人观看的电影,电影的发行部门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观看;凡是禁止在黄金时段通过公共频道播出的电影(电视剧),任何播出机构都不得违反禁止性规定播出有关内容。如果电影的制作和发行机构违反了电影分级制度,那么,不仅会受到电影行业自律组织的排挤,更主要的是还会受到国家法律的严厉制裁。
电影分级制度不是神秘的制度,而是基于社会责任对电影实行的特殊分类制度。凡是那些不适合未成年人观看或者不适合家庭成员集体观看的电影,都可能被称之为“特殊的电影”。这些电影之所以能够发行,根本原因是存在巨大的市场需求。在国外,电影主管部门在电影的审查过程中,如果禁止色情淫秽和凶杀暴力的电影公开上映,那么,毫无疑问会打击这些电影制作者的积极性。但是,这样做并不能从市场上清除凶杀暴力和色情淫秽的电影。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电影传播手段越来越丰富,那些被法律禁止的电影信息可能会通过互联网渠道流入家庭。多年来在中国讨论很多的电影分级制虽能解决上述家长们的忧虑,但是可能会造成其他问题。
日前,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电影产业促进法(征求意见稿)》,中国电影业从此将有法可依。在日益国际化、网络时代的今天,国家适时出台相应的法律很有必要。根据征求意见稿,电影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危害国家;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宣扬宗教狂热;宣扬邪教、迷信;扰乱社会秩序;宣扬淫秽,渲染暴力、恐怖;教唆犯罪;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危害社会公德等等,以及,不得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或者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上述的禁止性内容,仅仅依靠主管部门的审查远远不够,社会参与监督非常必要。对于各种影片应当根据不同的人群和受众予以必要提示。征求意见稿要求,电影院放映的电影可能引起观众身体或者心理不适的,应当在观众购买电影票时予以提示。应当设立相应的机构、建立必要的机制,通过这些机构和机制向家长和社会提供提示信息,便利家长让未成年孩子选择观看。
即使《电影产业促进法》正式实施,保护青少年问题也不会迎刃而解:电影业行业自律组织尚未建立,相关制度也未完善。为了更好地保护青少年,厉明建议上海市尽快设立相应的公益性组织,或在现有青少年教育保护、妇女儿童保护等公益性组织中增设功能,专门审查电影(电视剧)为广大家长和青少年提供必要的观看建议。这些公益性组织应当会同本市电影院(院线)和电视频道(电视台)或者通过对电影院和电视频道提供指导,全面建立不适影片(电视剧)的提示机制,尤其针对青少年提供不适建议。切实保护青少年的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