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再高的薪水也无法养廉
日期:2007-09-04
作者:姚丽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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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俄罗斯基本通过了旨在尝试推广高薪养廉措施的《反腐败纲要》。对公务员高薪养廉的话题再次被大家提及。过去一度有专家建议我国效仿新加坡等地,实行高薪养廉,因当时“国力难以达到”作罢。其实如今,随着国力增强,尽管没有明确实行,但是“公仆”们不仅工资收入高出“主人”们一大块,还有住房、公务用车、福利报销等许多隐形收入,可以说已经是“高薪”了。而对于“养廉”,几乎没有看到任何促进作用。
新华社报道,自2002年以来,中央累计查处严重腐败的省部级以上官员16位,平均每年3位,而这些巨贪的“落马”都大多与色、赌、洗钱三大基本方式有关,九成包养情妇,有的甚至包养多位情妇,如上海市原市委书记陈良宇、北京市原副市长刘志华,还有被执行死刑的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清。国家统计局原局长邱晓华不仅长年包养情妇,而且与情妇生养一小孩,犯下重婚罪。
我想,无怪乎贪官们的欲望没有止境。要知道包养一个情妇,就等于包养了情妇的一家老小七姑八姨,谁都得吃香的喝辣的找工作买房子,没个几千万怕是下不来。更何况还同时包养几个,别说高薪,就是贪污受贿多少钱也不够啊。近年来国家抓了不少腐败典型,可冒着丢乌纱、掉脑袋的风险贪污的官员依旧前赴后继。有的可能怀有侥幸心理,还有很多是“上了贼船”无法回头了。
因此我觉得,如果对官员没有一套严密的监督和制约机制,指望高薪养廉,就像要求情妇们成为贤妻良母一样,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实行起来难免变成“高薪养贪”。
资料显示,新加坡的廉政手段主要有三。一是吸收各行各业的精英人才,有很强的敬业精神和很高的办事效率,二是严厉的考核、法律监督及制裁手段。第三才是高薪。部长级的高薪也不过百万新元,合人民币不足千万,对中国很多贪官而言依旧欲壑难填。再者,以中国如此庞大的公务员队伍,如果再“高薪”,老百姓将不堪重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