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严禁出租车司机开车时吸烟、打电话
日期:2007-11-02
作者:陈碧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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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1)日,《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经营服务规范(暂行)》(简称《规范》)和《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者质量信誉考核办法》(简称《办法》)正式开始实施。
根据《规范》,出租车经营企业将建立驾驶员的基本保障制度,建立驾驶员考核管理和激励机制。其中,对优秀驾驶员要优先录用,并不得随意辞退,
对有不良行为的驾驶员要严格控制录用。同时并要求各企业加强所属营运车辆的实时监控和动态管理,做到车辆技术档案齐全、车辆回场检查制度落实、雨后及时清洗车辆、因故擦挂、毁损、破坏的及时修复补漆,杜绝脏车、“花脸车”上街。
另外,《规范》还要求驾驶员在营运时,严禁吸烟、吃东西、打电话;在接揽出城长途业务时,必须到公安局指定地点进行登记。
《办法》规定,将对全市五城区及高新区出租汽车经营者进行每年一次的质量信誉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