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争执的焦点是美国总统布什究竟有无权力使得白宫官员可以免于到国会就这一风波作证和提交有关证据。
据媒体披露,白宫2006年12月授权司法部解除8名联邦检察官的职务,原因是认为他们不按共和党政府的意图行事,此事在美国政坛掀起轩然大波。由民主党控制的国会从去年起一再发传票要求包括白宫办公厅主任博尔滕和白宫前法律顾问迈尔斯在内的现任和前任白宫官员到国会作证。但白宫宣称,根据总统的行政特权,这些官员对国会的传票有豁免权。布什也亲自下令要这些人拒绝到国会作证。双方争执不下,最终闹上法院。
国会的法律顾问内森23日在法庭上说,为了查清白宫是否根据政治倾向而插手司法部的事务并解除上述检察官的职务,国会需要白宫的现任和前任官员提供相关的证词和证据。代表白宫的美国司法部官员则称国会提出的作证要求有越权之嫌,违反了美国三权分立的原则。
根据美国法律,如果涉及到白宫是否应配合警方进行刑事调查的案子,联邦法官可依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但像目前这种涉及到白宫是否应按国会要求派官员作证的案子,法律并无明文规定,也几乎没有先例。目前还不清楚法庭审案工作将如何进行下去,以及白宫和国会是否会服从法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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