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茂律师事务所参与的鞍钢新轧-蒂森克虏伯镀锌钢板有限公司项目融资正式签约
日期:2002-11-13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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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金茂律师事务所作为银团法律顾问参加的鞍钢新轧-蒂森克虏伯镀锌钢板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10.8亿元银团项目融资签约仪式已于2002年10月22日举行。
鞍钢新轧―蒂森克虏伯镀锌钢板有限公司我国钢铁行业最大的中外合资企业,在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振鹏工业区奠基开业。该项目总投资为1.8亿美元,占地14万平方米。是由鞍钢集团控股的鞍钢新轧钢股份有限公司(000898)与国际上最大的钢铁企业、世界500强之一的德国蒂森克虏伯钢铁公司各占50%股份组建的。其热镀锌板生产线是目前国内第一条中外合资的热镀锌板生产线,设计年产中高档轿车、建筑及家电业使用的高档热镀锌板40万吨。项目投产后,将有利于满足我国汽车工业特别是轿车用薄板的市场需求。
本次银团项目融资由中国银行以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组成银团提供贷款。金茂律师事务所作为银团法律顾问, 承担本次项目融资的结构设计并参与了本次项目融资的谈判、文件起草等各项工作, 并负责与其他参与本次融资的律师事务所的协调。
本次项目融资中银团成员皆由中国境内银行组成,是德国蒂森克虏伯钢铁公司在中国第一次采用贷款行全部为中国境内银行而没有境外银行参与的模式,开创了世界五百强企业在中国融资的先河,也充分体现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的中国以及同样作为世界五百强企业之一的中国银行的实力与国际化趋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