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普及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全社会的城乡规划意识,1月13日,紫云自治县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宣传活动。
200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正式实施。该县建设部门在城墙路前街设宣传点,播放宣传录音,发放宣传材料、城乡规划法手册,设立城乡规划咨询服务台,向群众 广泛宣传《城乡规划法》的基本内容、重要意义,增强市民的规划意识、法律意识。大力营造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的浓厚社会氛围和良好舆论环境。通过规划图板,分别向群众展示了景区系统规划、城镇总体规划、县域综合性规划等,使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关心和支持城乡规划。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