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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市律协共同举办的第二场“O2O法治沙龙”

来源:上海市律师协会     日期:2016-03-16     作者:宣传部    阅读:8,386次

今天(3月15日)下午,由上海市司法局、上海市律协共同举办的“O2O法治沙龙”在上海市司法局行政服务中心举办。这已经是上海市司法行政服务中心承办的第二场O2O沙龙了,与第一次以“婚姻家庭中的人身权和财产权”为主题的沙龙的火爆场面相比,此次沙龙更是座无虚席,线上的网友也积极参与互动。

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长王协到场致开场辞,他首先表达了首次参与“O2O沙龙”的期待与好奇。

    提到举办“O2O沙龙”的初衷,他说:“市司法局行政服务中心是律师协会、公证协会、司法鉴定协会搭建的一个集公共、公益法律服务于一体的综合平台。行政大厅二楼的六间接待咨询室,每天都有志愿者律师、公证员和司法鉴定专家在值守,为民众解答各类法律咨询问题,这些都起到了很好的社会效应,很好地连接了网上和线下活动。但是这些的受众面还是有限的,所以今年年初我们推出了‘O2O法治沙龙’。”

    他还特别提到2月19日举办以反家暴法为背景的首场沙龙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线上线下共300余人参与,起到了很好的法治宣传效果。他表示,今后“O2O沙龙”将作为和民众交流的平台继续进行法治宣传,行政服务中心也将继续承担“法治宣传、普法教育、依法宣传”的职能,并且还要兼顾基层普法、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的职能,王协副局长强调法治宣传将在“O2O沙龙”这个平台上大有作为。

    最后,王协副局长也呼吁更多优秀的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专家、法学专家以及政府部门相关专家能够加入“O2O法治沙龙”这个开放的公益平台,解答民众感兴趣的法律问题,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此次沙龙首次采用“圆桌讨论”的形式,由上海市律协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上海欧博律师事务所主任竺建平律师主持。他首先介绍了上海房产交易的前世今生,并提到去年上海消保委对房产中介进行了暗访和抽查,有52%的消费者对中介不满意,然而通过12315 和12345 投诉房产中介的案件却不到1000件。他表示房产中介市场需要更多的方面进行完善,同时消费者也应该提高自己的维权意识。

    之后,他邀请上海欧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蒋梦军律师,上海江怀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田思远律师上台,一起参与讨论。两位律师通过深入分析居间合同纠纷典型案例,讲授了如何进行房产居间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


居间流程的介绍和点评


    田思远律师说:“从我们诉讼律师的角度来说,居间合同案件诉讼标的不大,一般只有3-5万,对法院来说是麻烦的金额,因为双方当事人都不想找律师,但是消费者可能没有举证能力,所以有80%的案例是消费者败诉。”

为了维护消费者的权益,使买卖双方能够清楚整个购房流程,不轻易掉进中介的“陷阱”中,三位律师准备了一张详细地“房产居间流程图”,于会前发放于现场与会人员的桌椅上。田思远律师通过流程图,详细地介绍了购房整个流程,并提出了每个阶段的注意点。


    他还用十分直白易懂的语言介绍了居间合同的三大特征:“一是诺成性,就是不管合同有没有给你只要签订了都有效。二是有偿性,我们找中介是要花钱的,有时候看房可能也要付看房费的。三是双务性,做到忠诚和谨慎才是合格的居间人。”

    接着,田思远律师通过两个案例介绍了“独家协议”的问题。面对需要签订“独家协议”的状况时,田思远律师建议大家尽量在签订的时候把首付、期限等具体内容约定好,以免出现违约状况。


撮合失败,意向金如何拿回

    对于意向金纠纷问题蒋梦军律师说:“现在很多中介为了不让买家和卖家见面,就会先跟买家约定意向金。一般情况下,若最终没有达成房屋买卖协议是应当退款的,但是大多数中介都不会退掉这笔钱。”

    面对中介公司赖账情况,田思远律师建议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付款,并在付款时写清楚是用于购买某房屋的意向金。并且应当把钱付到公司的账户,而不是中介公司职员的个人账户,避免公司时候把责任推到个人身上,说是职员的个人行为。蒋梦军律师也提醒消费者,考虑好、确定买房子的时候再交钱,因为一旦交了再想拿回就会费时费力。

    然而意向金已经交付,中介却通过“公司很大,退款要走流程”“这件房子不行但还有另一件房子也不错,我们再帮你看看”等借口,拖延退款时间、锁定客户时,田思远律师建议消费者向总公司举报,或者直接拨打12315。

Q&A,可能也有你关心的问题

在接下来的问答阶段,线上线下的观众积极提问,两位律师也尽力回答了大家的问题。

    一位戚姓网友提问说,A中介公司带领看房屋,在B中介公司成交,A中介要交钱怎么办?

    蒋梦军律师解答说:“不用交钱。只用支付A中介必要的费用,也就相当于A中介的劳务费。”另一位钟网友提问说,有一套房子放在中介那里,交付了定金。后来人家又不买了,中介要求平分定金怎么办?蒋梦军律师帮助答疑说中介要求平分没有法律依据。

    在现场提问环节,一位老伯问到:“半年之前跟中介公司表明了买房的意向,当时放假是200万,但是后来涨价了,自己不想要了,定金怎么办?”田思远律师说:“房子还没有找好,钱还在中介,并没有交易出去,你撤回要约的话,定金可以要求返还。诚然,应当支付中介公司一定费用,但是应该是两个法律关系分开处理。”

    最后田思远律师给消费者提出了五点建议:第一,掌握初步的房地产知识;第二,保管好你的网签密码;第三,佣金确认书与收据;第四,特殊的要求要在书面中提及;第五,要学会运用证据,掌握证据技巧。

    沙龙结束后,律师协会会长俞卫锋分享了活动体验。俞会长说,上海一共有18523名律师,占总人口的万分之七多一点。律师不仅仅是在法庭上发挥作用,律师的工作涵盖了立法、司法、执法、普法等领域。现在上海市有大量的律师从事包括法律援助、法律咨询、信访接待以及其他公益性事业。今天的“O2O法治沙龙”就是律协的活动之一,这个活动目的很简单,通过律师的专业服务,能够使这个社会更有效、成本更低,这是律师职责所在。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律师还承担了一个非常重要的任务。律师的职业权利是各位公民权利的延伸,律师代表当事人在法庭上,或者在法庭外,基于对事实和法律的理解提出解决方案保障当事人的权利。

    俞会长最后强调,“O2O法治沙龙”的最终目的是希望每个人能体会到司法的公平和公正,即: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个活动司法局和律协一定会继续举办下去,“O2O法治沙龙”已纳入未来四年的工作计划中。最后,俞会长对现场所有人员的辛勤工作表示感谢,也对今天到场的市民近两个小时的陪伴表达了谢意。

相关资料 

关于“O2O法治沙龙”

“O2O法治沙龙” (Online To Offline,在线离线/线上到线下)是上海市司法局在“互联网+”时代背景下的一次大胆尝试和创新。用户既可以选择到现场一睹嘉宾的风采,也可以选择足不出户、通过网络随时随地获得与现场同样的视听体验。

这种创新的沙龙模式获得了社会的热烈反响——2月19日,由谭芳律师主讲的首场沙龙取得了较好社会反响,现场吸引了80多名观众参加,另有200多人在网上参与。微博直播点击量达8.3万,更有很多外省市的网友也参与了沙龙。

关于上海市司法局行政服务中心这是上海市司法局专门为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公共法律服务需求而建立的集行政审批服务、公共法律服务、公益法律服务于一体的服务型、便民型、普惠型窗口单位。这里将接受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司法考试类行政审批的受理及审查,这里将提供法律援助、法治宣传、人民调解、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

中心位于徐汇区小木桥路470号(地铁4号线、12号线大木桥路站出口附近),共有三层楼面,设立10个办事窗口、6间法律服务咨询室,开展17项行政审批服务、5项公共法律服务和5项公益法律服务,采取"窗口式、柜员制、专业化" 一站式司法行政综合法律服务模式。中心将根据不同群体的法治需求,定期开展法治沙龙、法治讲坛、法治人物以及公益普法四个版块的法治宣传活动。包括:法治经验分享及法治书籍品读感悟;法治培训、法治论坛、政策解读、以案释法;律师、法官、专家学者等法律界“大咖”人物访谈;法治电影、法治故事巡讲、各类主题展览、法律咨询等相关公益活动。

除定期参与组织“O2O法治沙龙”外,今年,上海市律师协会公益法律服务中心也已正式进驻司法局行政服务中心。每周一至周五安排本市优秀律师作为中心值班律师,进驻中心二楼咨询室,为来访的社会困难群体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查询本市律师行业的公开信息等。

据悉,该公益法律服务中心自2016年1月18日试运行,截止目前共接待咨询373人次,日均咨询9.1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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