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10日,市律师协会收到来自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策法规处对市律协证券业务研究委员会、公司法业务研究委员会的感谢函。
今年4月,市律协证券业务研究委员会、公司法业务研究委员会接受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策法规处的委托,分别承担了上海市国资委直接控股上市公司章程国有股东建议条款的起草工作以及上海市市属国有控股公司、国有独资公司章程指引的起草工作。
期间,两个业务研究委员会成立了相应的工作组。在半年多的时间里,两个工作组运用自身丰富的从业经验和行业资源,在深入了解目前本市国资监管实际需求的基础上,通过反复论证、数易其稿,并征询了相关企业、监管部门等多方意见,做出了具有合理性、可操作性和前瞻性的成果,并且为上海市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提供了较好的专家咨询和协助。其中,公司法业务研究委员会的两部指引经过三次修订,最终完成54000余字的定稿。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策法规处的《感谢函》向市律师协会以及所有参与此项工作的律师表示感谢,并且也希望能够进一步加强与市律协各个业务研究委员会的交流与合作,力争创造出一种相互支持、共同发展的双赢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