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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代表委员议案、提案和书面意见等

关于对企业批量性“员工变个体”行为予以规范的建议

    日期:2020-01-21     作者:陆敬波    阅读:2,393次

一、 本市企业“员工变个体”现象增多

上海市是拥有众多人口的国际化大都市,用工成本一直高居不下。为了迎合企业控制人力成本的需求,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出了“员工变个体”这一灵活用工方案服务。所谓“员工变个体”,指企业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后,该员工转变为个体工商户(个体户),再与企业签订相关委托服务协议并提供服务,企业因此支付相应服务费。这种灵活用工方式确实对降低企业用工成本起到了积极作用,因此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实施批量性“员工变个体”,但这将带来多种问题和隐患。

 

二、 批量性“员工变个体”带来多种问题和隐患

(一) 劳动者身份批量性变更违背常识

个体户是自然人创业常用组织形式之一,现实中确实存在个体户创业的需求。但同一企业在同一段时间内,出现大批量员工解除劳动关系,转变为个体户进行“创业”的情况有违常识。该现象背后可能的原因有两方面。一方面,劳资关系中企业相对员工具有管理、支配的地位,员工需服从企业的决定。另一方面,由于信息不对称,员工对转变前后的权利义务变化及潜在影响的认识不够清晰,导致“被创业”。

(二) 潜藏群体性劳资争议

目前,批量性“员工变个体”涉及人数众多,但缺少具体操作规范。并且,企业与个体户之间的法律关系到底是劳动法律关系还是商事法律关系,定性模糊不清。前述因素将共同导致双方在经济补偿金的支付、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缴纳等方面产生分歧。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将引发群体性劳资争议。

(三) 政府监管难度增大,群体性社会事件发生概率增高

当前,采取“员工变个体”的劳动者类型多为快递员、服务员、操作工、物流司机等。具有人数多、流动性大等特点。转变后,员工管理的主体将由企业变更为政府。政府监管的成本和难度将因此而增大。不仅如此,由于涉及人数众多,出现群体性劳资争议时若处理不当,易演化为群体性社会事件,有损于社会安定和营商环境。

(四) 导致本市税费收入流失

本市企业员工转变为个体户之前,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等费用一般在本市办理缴纳。转变后,为了降低费用支出,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会选择其他税费缴纳比例较低的地区办理个体户工商注册及税务登记。如此一来,原本属于本市的税费收入便流向他地。

 

三、 三项对策建议

鉴于以上,有必要对批量性“员工变个体”行为予以规范。具体建议如下:

(一) “真、假创业”须区分

对于员工变更为个体户,到底是基于真实的创业需求,还是因信息不对称而“被创业”,需要区分对待。建议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查员工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在员工转变为个体户前,告知其相关法律规定、权利义务的变化、权益受到什么影响、存在哪些风险等信息。员工知悉上述信息后仍决定转变的,可以认定为真实意思表示。若发现员工存在“被创业”的情况,建议人社部门对此坚决予以纠正。

(二) 制定本市具体操作规范

建议由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牵头,联合本市工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共同制定“员工变个体”操作规范。规范的内容可以包括适用主体、转变程序、注意事项、本市各有权管理部门及其职责等。例如,对批量性转变涉及的员工人数作出明确规定。若涉及人数达到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性裁员标准的,应当遵照法定适用条件及程序执行。

(三) 对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调研并予以规范

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负责批量性“员工变个体”工作的具体开展,是工作中的关键角色。所以,建议针对本市提供批量性“员工变个体”服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摸底和调研。调研内容包括机构数量、开展业务的模式及规模等等。对于在调研中发现的不合规情形,建议人社部门提出纠正意见,予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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