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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协会出台律考培训规范单位统一规则

    日期:2001-04-23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阅读:4,142次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日前出台了律考培训规范单位统一规则。

该规则内容包括: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教育法规和律师考试有关规定;以为考生、考试服务为宗旨,以提高考生知识和应试水平为目的,认真研究律考教学规律,认真组织培训,注意社会效益,注重教学效果;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及招生文件推进培训,不任意改变师资名单、教学进度及其他安排;师资选择上要坚持“重职业道德、重教学水平、重辅导经验”的条件。同时,提倡认真备课,不得敷衍考生;在招生宣传和培训过程中,贯彻实事求是的原则,无误导考生的夸大用语,不取巧造假,不乱承诺、乱许愿,不搞不正当竞争;收费应贯彻公平、合理、合法的原则,反对巧立名目乱收费;信守统一规则,信守对考生的承诺,做名副其实的律考培训规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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