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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企业支付加班费 神奈川中国研修生提起诉讼

    日期:2008-06-28     作者:中国新闻网    阅读:1,658次
中新网6月28日电 据《日本新华侨报》报道,以外国人研修生的身份被派遣到企业学习,却被当作普通劳动力来使用,但又与日本员工同工不同酬,身处此境的两名中国男性研修生6月27日在横浜地方法院川崎分院提起诉讼,要求资方支付加强班费425万6000日元。据辩护律师指宿昭一介绍,这是神奈川县内第一起中国研修生提诉资方的案件。

不过,接受两名中国研修生的这家企业则认为并不存在欠付加班费的事情,目前已经提出反诉。

据悉,这两名中国研修生的年龄分别在32岁和27岁。他们于2005年3月来到日本,作为研修生被派遣到川崎市幸区一家企业。但是,他们并没有接受任何语言和技术的研修培训,而是像一般劳动者一样在企业内每天至少要工作8个半小时,还经常加班,星期六也不能休息。

辩护律师指宿昭一指出,外国研修生到日本以后的第一年在法律上是禁止被当作劳动者来使用的,这家企业是借研修之名、行单纯劳动之实,因此他们应该按照法律向中国研修生支付最低工资。

今年2月,了解到日本有关研修生政策和法律的两名中国研修生曾经通过他们个人加入的工会与资方进行过团体交涉,但他们的要求被资方拒绝了。这样才不得不提起诉讼,维护合法权益。(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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