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接受两名中国研修生的这家企业则认为并不存在欠付加班费的事情,目前已经提出反诉。
据悉,这两名中国研修生的年龄分别在32岁和27岁。他们于2005年3月来到日本,作为研修生被派遣到川崎市幸区一家企业。但是,他们并没有接受任何语言和技术的研修培训,而是像一般劳动者一样在企业内每天至少要工作8个半小时,还经常加班,星期六也不能休息。
辩护律师指宿昭一指出,外国研修生到日本以后的第一年在法律上是禁止被当作劳动者来使用的,这家企业是借研修之名、行单纯劳动之实,因此他们应该按照法律向中国研修生支付最低工资。
今年2月,了解到日本有关研修生政策和法律的两名中国研修生曾经通过他们个人加入的工会与资方进行过团体交涉,但他们的要求被资方拒绝了。这样才不得不提起诉讼,维护合法权益。(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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