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历史机遇,职业使命”大讨论活动。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和专题讨论等形式,加深对“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的认识,并自觉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
二是“敬奉贤人,见贤思齐”法制宣传活动。组建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深入社区、农村、居委等地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发放法律服务援助卡等服务;加强法律援助分中心工作,通过代理申请法律援助、发放宣传手册、设摊咨询等形式,落实好法律援助进社区活动。
三是“文明窗口”创建活动。加强对法律服务窗口人员的业务培训、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完善各“窗口”接待工作制度,落实便民利民措施;加大对“窗口”工作检查监管力度,提高服务质量。
四是“岗位练兵”专项活动。开展诚信服务达标律师事务所、标兵律师创建活动,健全法律服务人员诚信档案;开展律师行业法律文书评比活动;举办青年律师业务讲座和疑难案件讨论会。
五是深化“所所互动”活动。进一步拓展律师事务所和司法所互动新形式,开展高质量的法制宣传教育,提供减免收费的法律服务。
六是公证便民服务专项活动。公证处在制定、实施“两次接待、保证受理”,延长办证接待时间,《公证处值班接待等工作衔接规定》等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上门办理公证事项等相关规定,不断扩大服务面;开展诚信服务标兵公证员争创活动;加强公证质量监管力度,完善岗位过错责任追究制。
七是农民工法律维权指导专项活动。通过法律援助四级网络平台,发放《农民工维权知识手册》和《法律援助服务手册》;做好农民工法律咨询解答、涉法纠纷调处工作;发挥农民工维权指导中心作用,及时向区政府和区农民工工作联席会汇报农民工涉法纠纷的难点问题和工作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法律建议。
八是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活动。建立和完善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过程的全程跟踪、重点监控、及时反馈机制。
九是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衔接机制专题调研活动。开展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组织联动工作专题调研;建立和完善有关工作台帐和文书格式。
十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入人民调解工作室活动。引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以人民调解工作室和司法信访综合服务窗口为平台,开展信访接待、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制宣传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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