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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老物业交接规范拟出台 服务不达标将公示

    日期:2007-10-30     作者:北京晚报    阅读:619次
上月刚刚结束试点的物业服务标准化,明年将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届时未能达到基本等级规范的住宅物业项目,其物业公司将不得承接新项目,并会向社会公示。

    今天上午,在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9次会议上,副市长陈刚报告了“规范物业管理营造良好生活环境”议案办理暨《物业管理条例》执行情况。报告中透露,针对目前市民反映强烈的物业管理问题,有关部门将出台多项新措施予以解决。

    开发遗留问题明年“清算”

    陈刚透露,全市将于明年对引发物业管理矛盾纠纷的住宅项目开发遗留问题情况进行调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离,针对不同情况逐步进行清理。另外,有关部门还将完善商品房交易管理系统,严控房屋销售管理环节,强化住宅分户验收制度,监督开发商按照合同约定条件交付房屋。

    拆迁居民产权问题将解决

    最近,地铁复八线、京通快速路拆迁工程和右外危改回迁约700多住户的拆迁安置用房产权问题,也引起了人大代表的关注。

    陈刚表示,相关部门已对此类问题进行清理,并将采取措施逐步予以解决。其中对于国有土地的安置房屋,将会畅通渠道,办理被安置拆迁户的房屋产权,同时允许实际使用人参加房改,维护被拆迁人的切身利益。而对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将组成专门的工作小组,在实地调查的基础上,结合当时的政策分类予以处理。

    物业服务不达标将被公示

    上月在西城、石景山和房山三区试点的物业服务标准化,明年将在全市推行。按照这一规定,明年全市所有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物业项目,都要达到基本等级规范;不能达标的物业公司将被督促整改,整改仍未达标的物业公司,将不允许再承接新项目,同时也将不允许参加评优和晋升资质等级,并将被予以公示。

    另外,针对目前一些开发商指定附属企业担任物业管理的做法,有代表提出,应当严格物业公司的行业准入和退出制度,同时对于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强迫业主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等不法行为,并规范新老物业的交接工作。对此陈刚表示,今年年底前将出台物业项目交接技术规范,对擅自撤管、拒不撤出和强行接管的物业公司,将加大惩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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