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倾力打造律师业高地(三)
日期:2006-11-14
作者:上海法治报
阅读:5,320次
★陈邦理
年龄56 执业年份18
所属律所:律和理律师事务所
陈邦理律师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大学本科。1985年7月至1993年2月在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1993年至今任上海市律和理律师事务所(原高桥律师事务所)主任、专职律师,从事法律事务工作30年。至今,他主办的婚姻家庭、财产、房产等案件数以千计。上世纪90年代初起,他着手外商投资企业、国有大中型企业、金融机构等的法律顾问工作,代理金融机构、外资企业的投资、融资等项目,目前着重招标投标、房地产开发管理等项目以及刑事案件的代理和诉讼。
在近20多年的律师执业生涯中,陈邦理代理过“中华别墅杀人案"、“杜公馆名誉权案"、“美国LIM'S公司商标设计被侵权案"、“中国第一例虚假注册资本案”以及跨国公司及台商在沪维权等社会影响强烈案件,同时创办了全国第一条养老福利法律热线,其事迹引起了包括人民日报在内的媒体广泛关注。陈邦理还长期为市、区残联提供各种法律帮助及经济援助,是残联的可靠知心人。
陈邦理曾于1980年被选为上海市科协二大正式代表,1981年全国第一次人民调解工作会议代表;现任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国心理卫生协会会员;上海人才研究会成员,获得过“首届东上海十佳律师"、“上海市法律援助先进律师"等荣誉称号。 1994年,陈邦理随浦东新区律师代表团访问日本,在东京为日本30余家银行、公库、金库等作了中国金融政策等的专题演讲,并与日本多家律师事务所包括著名的东京西村律师事务所和长崎中央律师事务所建立了长期友好合作关系。1998年作为中国高级律师代表团成员之一,出访美国,与全美律协、旧金山律协、芝加哥律师事务所以及美富律师事务所等同行进行广泛的交流。2002年底,应韩国大韩律师协会和汉城律师协会协邀请出访韩国,并与韩国著名的金张律师事务所、太平洋律师事务所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与加拿大、香港、台湾著名律师楼保持长期合作关系。
陈邦理在学术领域颇有建树,曾撰写《调解心理学》(吉林人民出版社出版)及全国最早介绍上海股市的报告文学之一《上海股票市场一瞥》等。
名案一览:
1、钱建伟故意伤害案;
2、詹宗明贩毒品案;
3、株式会社应微研与井上九州男借款合同纠纷案。
★张嘉兴
年龄51 执业年份22
所属律所:嘉诚律师事务所
张嘉兴律师是嘉诚律师事务所主任,他的业务创收一直名列事务所第一,又身兼区政府法律顾问、九三学社市委法工委委员之职。
虽然很忙,但张嘉兴却能热心参加法律援助。
某百货市场200多名摊主因招商广告中的许诺未兑现,集体上访并酝酿去人民广场静坐。
张嘉兴主动介入此案后,耐心说服他们通过诉讼解决纷争,并免费为他们打官司。
经过努力,法院判决支持张嘉兴提出的退租、赔偿损失的请求,使一起激化的社会矛盾得以平息。
截至今年,张嘉兴共为残疾人、孤老、下岗工人、外来务工者无偿打官司50余件,这些案件均获胜诉。他还经常去社区设摊,并公开个人语音信箱,免费接受公民咨询。
张嘉兴不仅身体力行,他还将法律援助作为事务所的一项重要工作。 张嘉兴带领全所律师参加了世博动迁律师志愿团。事务所还与金桥镇签约结对,为社区居民、敬老院免费提供法律服务,多次被评为区、市法律援助先进集体。
除了司法实践,张嘉兴还撰写发表了《试论律师实施法律援助的对象》等论文,并积极参与了法学会举办的研讨会,对法律援助进行理论研究。
张嘉兴是宣传中国法律援助制度的“形象大使”。他经常受邀参与接待来浦东新区法律援助中心访问的外宾,介绍自己从事法律援助的所见所闻,受到好评。
时任美国国务卿的奥尔布莱特听了张嘉兴的介绍后动情地说:“你们做了一件了不起的事”。
张嘉兴先后7次被评为区法律援助先进个人,2次被评为市法律援助先进律师,其先进事迹为中、外媒体关注和报道。
名案一览:
1、法律援助使他在绝望中获得了经济赔偿(董惠兴诉上海二棵树酒楼损害赔偿案)
2、代理一个案件,平息一起即将激化的社会矛盾
(上海隆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诉上海碧云天英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工程欠款案)
3、从法定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到宣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陈付规受贿罪案)
★张金城
年龄56 执业年份14
所属律所:东信律师事务所
张金城律师是东信律师事务所主任。
张金城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在十余年的律师生涯中,他办理了多起群体案件、涉台案件和其他具有一定政治影响的案件,均能配合法院努力化解矛盾,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尽最大努力让当事人对我们国家的法律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比较深切的认同感,避免了社会矛盾的激化。
张金城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促进司法公正,恪守职业律师道德和执业纪律。
他坚持按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做到表里一致,坚决不弄虚作假、沽名钓誉,坚决不搞人情案件、金钱案件。
张金城钻研法律业务,法律功底深厚,并将法学理论运用到律师实务中。他对每一件代理的案件一丝不苟,不论是曾经办理的刑事案件,还是现在主要办理的商事、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努力钻研涉及的法律、法规和法学理论,而且对于涉及的比较专业的事实问题,认真向有关的行业专家学习,然后把专业技术知识和法学理论运用到案件中,使得代理意见扎实、充分,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并且经常被法院采纳。
张金城不但自己严格要求,而且对整个事务所也严格要求。他提倡诚信为本,道德为重,不惟利是图,不搞虚假,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使整个事务所成立至今以来,几乎没有得到任何投诉。
同时,张金城关心员工,提高其他律师的理论基础和执业水平,使事务所努力向规范的律师事务所迈进。
名案一览:
1、上海赛威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计征营业税;
2、为罗店北欧风情街合作招商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3、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韩乔文
年龄54 执业年份23
所属律所:乔文律师事务所
韩乔文律师有着较强的法律理论知识和法律服务能力,他擅长于民商事诉讼和大型经济项目谈判,擅长于将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相结合,从而为当事人寻求最大的合法权益。他在经济合同、房地产、产权转让、企业改制、企业海外投资指引等方面有着独特的办案风格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韩乔文一贯坚持和崇尚诚信、负责、高效、成功,尤其注重成功,始终以“最大限度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为宗旨。长期以来为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大型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提供了大量的法律服务。在诉讼业务领域,韩乔文承办了大量经济、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和仲裁案件。在非讼业务领域,韩乔文为广大客户提供包括外商投资、中外合资项目、企业资产重组、公司治理、知识产权、房地产等方面各类法律服务。
韩乔文在经济法学方面颇有造诣,其论文被编入《发展与改革————若干重大经济问题研究》并获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优秀成果奖,同时发表了《三角债的预防和综合治理》等著作。其系列丛书《WTO100问》等受到市府领导的好评,上海市政协主席蒋以任、副市长唐登杰先后为该书作序。
韩乔文以育人为己任,积极为青年人才成长创造良好氛围。在韩乔文的辛勤耕耘下,乔文律师事务所2004年、2005年连续两年律师人均创收100万元以上,事务所也于2004年、2005年连续两年创收进千万元行列。
韩乔文领导的乔文律师事务所作为一家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与美、英、法、德、日、韩等国家、中国香港、台湾等地区的相关部门、社会团体、专业机构之间有着良好、稳定的交流合作关系。同时,与国内各地和境外诸多律师事务所之间建立了合作伙伴关系。
名案一览:
1、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新发展有限公司与上海裕案智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仲裁案;
2、上海市油脂公司与上海制皂厂欠款纠纷再审案;
3、上海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运年电子工程有限公司、上海益世自动控制工程有限公司软件开发合同纠纷案。
★赵永军
年龄38 执业年份10
所属律所:同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赵永军是新疆第一代军垦战士的后代。1998年,他与两名律师在乌鲁木齐创办了同源律师事务所,以勤勉负责、诚实守信取胜,在当地法律服务市场上站稳了脚跟。
根据司法行政部门的安排,赵永军于2003年来到上海创办了同源上海分所。他帮助所里3名维吾尔族律师在上海开通了国内第一条专门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法律帮助的12348热线,每天义务为数十名群众解答法律问题,并协助浦东新区有关部门对多名被判处缓刑的少数民族犯人进行有针对性、亲和力的矫治。为了解决民族律师在上海的生活难题,赵永军自费10多万元补贴他们的房租、伙食和交通费用。3年来,同源上海所办理了上海等地200多件涉及少数民族的案件,义务代理了30多件涉及少数民族的法律援助案件,依法维护了少数民族同胞的合法权益。
为促进新疆与内地特别是上海的经济交流,赵永军积极协助新疆政府驻沪办事处组建了“上海市新疆企业商会”,并成为秘书长单位,协助新疆的当事人解决了10多起在上海等地的经济纠纷,并为新疆和上海企业赴日本、新加坡、法国等国招商提供了法律服务,推动了新疆、上海等地多宗项目的合作,促进了新疆律师业务与先进地区接轨。
作为同源所的首席合伙人,他会同其他合伙人先后制订了40多项律师管理文件,建立了规范的管理制度,坚持每月开办“同源律师论坛”,创办了《同源律师》等内部刊物,定期出版“同源律师实务丛书”。同源所现已成为拥有60余名律师和助理人员、在国内有一定影响力的事务所,累计办理3000多件法律事务,业务收入平均每年以50%的速度递增,自成立以来没有一位律师因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受到过处罚。
赵永军参加律师工作以来,常常夜以继日,废寝忘食。从业10年,他承办了800余件法律事务,在省级以上报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0多篇;在职攻读了两个硕士学位,目前仍在攻读博士学位。
名案一览:
1、上海恒升大厦(富豪公寓)联建纠纷案;
2、博乐银座大酒店资产重组案;
3、借鉴上海经验,为新疆联合产权交易所的成立提供法律服务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