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博行为是受经济、生活、道德等多方面的影响下产生的,有很多犯罪份子由于赌博被抓后还很坦然的认为自己的行为不属于犯罪,认为自己是在用自己的钱来娱乐,法律意识十分淡薄,根本没有意识到赌博的危害性。”浙江省公安厅副厅长凌秋来在会上介绍了近年来浙江省有关赌博、卖淫嫖娼等社会丑恶现象的犯罪特点,并对浙江省各级公安机关针对这些犯罪现象的打击整治情况。
“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通过网络进行赌博犯罪的情况越来越严重。”凌秋来向记者介绍了一起有关组织网上“百家乐”赌博活动的案例。
据凌秋来介绍,自2008年3月份以来,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分局通过数月缜密侦查,发现一个叫徐祥富的余杭人在组织网上“百家乐”赌博活动,参赌人员通过使用该团伙提供的“太阳城”网站帐号,以视频方式直接参与境外的“百家乐”赌博。徐某某等人按参赌人员每次博弈额6-8‰的比例提取佣金,获取暴利。在全面掌握该团伙组织网络赌博活动的证据后,4月3日,分别在湖北及杭州老城区与余杭等地抓获21名涉案人员,并扣押了用于网络赌博的电脑15台、手机5部,与网络赌博有关的记帐簿8本、银行卡9张。目前已刑拘8人(已报捕6人,劳教1人),取保候审3人,待处10人,初步查明的涉案金额已达8300余万元。
“打击赌博、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是一个长期的工作,需要社会各界的积极配合,希望各级媒体能够大力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强有力的宣传报道,形成全浙江省强大的舆论声势。”凌秋来表示,希望通过媒体宣传来充分调动广大社会单位、群众共同参与到禁赌、禁娼行动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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