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勋强介绍说,东盟经济共同体的基本构架主要由四个支柱构成,即“创造一个单一市场与生产基地”、“形成一个竞争力强的经济区域”、“确保本区域经济平衡发展”,以及“推动本地区与国际经济体系的融合”。
他说,共同体成立以后,成员国的企业到其他国家经商时,原则上不仅能够进入当地所有的市场,所受到的待遇也应该同当地企业一样;一般消费者则因为区域内自由的商品、服务及投资往来,而可以享用更廉价的商品和服务;经过认证的熟练技工也可自由到其他成员国打工。按照创造单一市场与生产基地的进度来看,东盟内部较发达的文莱、印尼、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和泰国等六国,能够在三年内消除所有的关税壁垒;柬埔寨、老挝、缅甸和越南等其他四个成员国,也会在2015年完成“零关税”目标。
东盟经济共同体还将设有解决争端的机制。此外,东盟经济部长们也制定了一套监督各成员国落实该“蓝图”的机制,以确保各国能跟得上经济整合的进程。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