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围湖造地等违法行为
据悉,到2010年,我省将全面完成现有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严禁围湖造地、围垦河道和筑堰堵河,基本杜绝随意占用河道、乱占滩地、侵占和损毁水利设施等违法行为。
违法采砂将受严厉打击
此外,2008年将全面清理、取缔城市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内的采砂作业和砂场。所有河道采砂可采区均通过市场动作的方式,按照《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取得开采经营权,严厉打击违法采砂活动。
河道管理范围内不得再建化工厂、造纸厂
从今年开始,在我省河道管理范围内,严禁建设化工、冶炼、造纸、制革、电镀、印染、易燃易爆及有毒化学用品储藏等企业。水库库区不得建设高污染项目,两年内杜绝水库化肥养鱼,在确保工程安全和水环境保护前提下开发旅游。
江河源头禁止建高污染项目
同时,对江河源头及湖库保护区内建设项目要严格审批程序,禁止建设高污染的建设项目。严禁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发展污染水源的养殖业、旅游业以及从事水上娱乐、餐饮、采砂等活动。建立健全水环境监测机构,加强地表水、地下水监测分析与评价研究工作,制定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其监测能力。
将加强鄱阳湖水质监测系统建设
此外,江西还将加强鄱阳湖基础研究平台建设和水质监测系统建设,制定和落实鄱阳湖水功能区的各项措施要求。重点整治围湖造地、乱采滥挖砂石资源、随意设置网箱进行规模化养殖等行为,防止水质恶化和水域面积萎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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