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考核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律协动态

律协动态

律协律师学院举办新消法双休日讲座

来源:上海市律师协会     日期:2014-04-28     作者:律师学院    阅读:6,440次

        在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满月之际,市律协律师学院回应律师对新消法实施过程中一些疑问,市律协律师学院于4月27日上午在云峰大剧场举办双休日讲座,请上海市消保委秘书长陶爱莲结合新消法实施情况,给本市律师解读新消法。陶秘书长以“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为题,围绕诸如:经营者诚信档案、消费者隐私的保护、霸王条款、缺陷产品的召回,耐用商品举证责任倒置、“三包范围”、广告代言人连带责任、欺诈行为行为退一赔三的方法,金融消费问题、网络购物及公益诉讼等消费实施过程中律师们关注的问题,向大家解读了新消法亮点,实践过程中关键点。500余名律师冒雨前来聆听讲座。

        陶秘书长认为,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于今年3月15日起实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自消法1993年颁布以来的一次大修订。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不仅很好地贯彻了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关于诚信建设的要求,也充分体现人民群众生活消费理念、消费内容、消费水平乃至消费方式的变化要求,更加贴切地反映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贯彻实施好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就要秉持以人为本的理念,进一步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使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各项制度落到实处,结合社会治理创新,构建良好法治环境。陶秘书长坦言: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扩大了、充实了消费者权益,强化有关部门对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监管职责,也对律师参与和从事消费者权益维护法律服务提出了新要求、提供了新内容、开设了新途径。陶秘书长还透露正在修订中的上海市消费者保护条例,将在总结新消法实施中遇到的问题,根据本市实际,给消费者权益做出更加具体而清晰的保护。

                         市律协律师学院

                           2014.4 .28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00-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