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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环境案件处理研讨会”在广州成功举行

来源:广东律协     日期:2016-06-27     作者:广东律协    阅读:4,951次

2016年6月5日,由省律协与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省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主办,省律协环保专委会承办,中华环保联合会华南办事处协办的“广东省环境案件处理研讨会”在广州举行。省律协环保专委会主任李军强、副主任曹叠云、杨瑞华、秘书长邵卫国,以及我省法院、检察院代表,执业律师等60余人参加研讨。省律协副会长王波、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施适、省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周虹、中华环保联合会华南办事处主任曾端仪出席研讨会。省律协监事马学平列席研讨会。研讨会由李军强主任主持。
    会上,王波副会长介绍了我省律师行业发展情况,并就构建法律共同体提出殷切希望,表示法律共同体的构建必不可少。本次研讨会围绕“案件审判”、“案件检察”、“行政执法”、“公益诉讼”、“律师参与”五个议题展开。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刘奕冰、广州中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黎炽森分别以《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和环境侵权纠纷中的疑难问题》、《环境资源审判中的若干问题》为题,讲解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和环境侵权案件的疑难问题;省检察院民事行政监察处检察官黄小雨、汕头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检察官林东升、从化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检察官甑静分别以《广东省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试点工作的经验与思考》、《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刑事司法与行政监管衔接之体制缺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实践中的问题和困难》为题,从检察机关提起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的主体资格、法律监督及证据规则的适用等方面发表了各自的观点;省环保厅政策法规处副处长方平波作了《环保案件处理的经验与思考》的主题演讲,详细介绍了我省环保行政执法的情况及经验,并提出了一些建议和思考;中华环保联合会华南办事处秘书长金朗介绍了中华环保联合会承办公益诉讼案件的情况及遇到的困难;曹叠云副主任从律师代理公益诉讼案件的角度,谈了律师参与环境案件的体会与感受及设想。在自由交流环节,与会人员积极发言,现场气氛热烈。
    本次研讨会的举办,不但加强了与会各方的交流与合作,而且通过对我省环境案件的多角度剖析与研讨,有利于与会各方形成共识,共同推进我省环保法治建设工作。(拟稿、摄影:省律协环保专委会,核稿:羊捷捷,审定:邓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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