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2月24日,在上海市律师协会金融与证券法律研究会“投资者权益保护法律研究组”成立会议上,与会者倡议在全国范围内设立“投资者权益保护日”,并宣读了致全社会的《倡议书》,以期形成一个尊重和保护投资者权益的社会氛围,而保护日建议定在《公司法》、《证券法》等颁布之日的每年的12月29日,这一倡议受到社会各界与媒体的重视。 会后,受与会者的委托,宋一欣律师同在上海代表团的全国人大代表于建敏女士联系,希望能将该倡议变成在全国人大会议的提案,这一想法得到于建敏代表的赞同和支持。2003年3月,在十届全国人大会上,于建敏代表专门作了关于将每年的12月29日定为全国性纪念日“投资者权益保护日”的提案向大会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