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致上海全体律师事务所的一封信
日期:2004-12-27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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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律师事务所: 2004年9月,经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市教委批准,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院校上海政法学院成立(原上海大学法学院和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原上海大学法学院和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建制撤消。值此迎新之际,首先请允许我们对贵单位多年来对我院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上海政法学院隶属于上海市委政法委,由上海市司法局领导。学院现有法律系、经济法系、国际法商系、刑事司法系、经济管理系、社会科学系、研究生部等机构,占地面积一千多亩,建筑面积十多万平方米,功能齐全,设施完善。学院现有专任教师233名,高级职称的教师73名(其中正教授33名,副教授40名)。其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148名(其中博士32名、在读博士研究生13名)。学院现有在校学生5663名,按照市教委的批复精神,今后我院本科招生规模将达到6000名,并将于2005年面向全国招生。 上海政法学院的办学定位是“立足政法、服务上海,面向全国”,但我们深知,与全国同类院校相比,组建之初的上海政法学院还有一定的差距。为此,我们将继续紧密依托政法系统,充分发挥现有优势,努力建设法学、经济学、社会学、管理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应用型本科院校,为上海的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应用型、复合型、外向型专门人才。希望能得到贵单位一如既往的支持与帮助,并热诚欢迎贵单位莅临学院参观和指导。 上海政法学院 二00四年十二月十六日